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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目标、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等更深层次上完善了会计规则,打破了行业制度的做法,改为市场经济国家按业务设置的会计规范,实现了国际趋同。其深度、广度均超过了1992年的“两则两制”,这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同时,又充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涵盖各类企业(小企业除外)各项经济业务、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