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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水产养殖业的管理制度,科学利用水域从事水产养殖生产,切实维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级要求,我县成立了“水域养殖证发放”领导小组,以主管县长为组长,畜牧水产局、财政局、土地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从畜牧水产局抽调12名技术人员组成3个工作组,每天走乡串村,对辖区内水域使用、养殖业生产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现场堪验等,并建立养殖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