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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段时间,她发现他变得心胸狭隘,猜疑心极重,她感到他们之间的感情出现了危机。
她是公司的业务骨干,因为工作关系,她的应酬多,常要陪些客户吃饭、唱歌、跳舞,早出晚归是常有的事。她又是个美女,一天到晚总有不少人围着她转,善意的不善意的都有,这她都心知肚明,处理这些问题总是恰到好处又不得罪人。可他不这样认为,下班见到她没回家,他就会给她挂电话,问她在哪里,在干什么,不厌其烦叫她早点回家。开始时,她总是很认真地回答,可时间长了,她就明白他是不放心她,总怕她在外面会闹出点什么事似的。
有一天晚上,她陪客户从饭店出来,竟发现他在饭店门口等着自己。也真亏了他,天寒地冻的,也不知他在那守了多久,这让她觉得蒙受了奇耻大辱。她觉得自己已经受不了他的小心眼了。此后外出应酬时,他打来的电话,她都不接,甚至有时还把手机关了。但每次半夜回到家,他都没睡,总是坐在客厅看着电视等她,见了她进门,他就会长长舒了口气。她受不了他那样守着自己,多少个晚上,将一个脊梁对着他一句不吭到天亮。
有一天,因为签了一桩大定单,她一高兴陪客户多喝了两杯,回到家时已是醉了。他第一次在她面前发了脾气,她借着酒意,和他大吵了一顿,将他那些小心眼数落得一无是处。他气得面红耳赤,气呼呼甩上门走了。半夜时分下起了倾盆大雨,她被电闪雷鸣惊醒,她从小就怕雷电,以前一遇到打雷闪电的,她总是往他的怀里钻,而他则紧紧捂住她的耳朵。可今天,他不在,身边空荡荡的,她像一只可怜的小猫缩在被窝里,在黑暗中瞪着惊恐万状的双眼。突然她听到开门声,紧接着他裹着一身风雨冲了进来。就在这时,一道闪电将屋内映得雪亮,他一把将她搂进湿漉漉的怀里,用手紧紧捂住了她的两个耳朵,她感到整个房屋都在雷声中颤抖。雷声过后,他松开手,拍拍她的头说没事了,有我呢。她“哇”地一声哭了,紧紧抱住他不松手,仿佛一松手他就会离她而去似的。
直到这时她才知道,每次他给她打电话都是在挂念她,怕她酒喝多了伤身子,怕她在外被欺负。那次在饭店门口花了几个小时等她,是怕她晚了一人回家不安全。就像今天一样,他知道她从小就怕打雷,虽然气呼呼地出来了,可雷声响起,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快往家赶,生怕她吓着。她这才想起,每次自己再晚回家,门口那盏灯总是亮着的,床头柜上总有一杯她最喜欢喝的菊花茶,热水器里总留着热热的洗澡水,他每’天不论多晚都在等她其实是牵挂她,见到她回来轻轻长舒一口气,是把牵挂她的心重新放回了肚里。
她终于明白,其实爱就是一种相守,世界上你可以放弃许多的东西,惟有爱是得一辈子用心去相守的。让一个爱着你的人时时刻刻守护着你是多么幸福的事啊,以前自己怎么就没感觉到呢?
编辑 姚 磊
爱不似水胜似钢(外一章)
一路开花
寒窗苦读二十余载,见惯了人生里最动人的生离死别的爱情。这些如流水一般会侵蚀你双眼和泪水的情感,总能让心底的最后一道防线轰然坍塌。
小暖是我的大学同学,她爱上那个名叫萧云的男孩是在入学半年之后。萧云生性浪漫、大胆,极端的狂享青春主义者。他不停地向我们灌输“人生得意须尽欢”的理论,不止一次斜耸着高高的鼻梁对小暖说,一旦爱上,就不能让年轻的自己后悔。
温柔沉静的小暖最终还是被他的癫狂点着了火,爱得甚是欢愉。她大抵是忘了,她当初许下的承诺。她说要找一个外语水平达雅思、裸足身高超过一米八、会背唐诗宋词三百首的男孩来做未来老公。
萧云虽与这些目标遥隔千里,可到底小暖还是死心踏地爱上了他。很多人不明白她为什么会爱上萧云这种,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花花公子”的男孩。
说实话,当她把心里的想法告诉我时,我没有半点诧异。我一直觉得,小暖是一分秋水,而另一种沉静之人,是不可能在小暖心中掀起任何涟漪的。萧云的癫狂、浪漫,正是她骨子里缺少的成分。于是,他一出现,稍加坚持,小暖就抵挡不住这股甜蜜的狂澜了。
如所有人预料的一般,萧云与小暖在一起不到半年就爱上了另外一个女孩。她像极了半年前的小暖,沉静、腼腆,对万物懵懂、心存希冀。
小暖得知这个消息后,哭了整整一夜..我看着他们那叠足有十厘米厚的照片,也忍不住落起泪来。谁能想到,昔日对你如此衷情、百般疼爱之人,转眼间就另觅他人了。
萧云照旧爱着小暖。与其说爱,不如说是对旧爱的不舍。他徘徊于两人之间,用自己的独特言语来维持着这两段已是残破不堪的爱情。
小暖和另外那个女孩一样,对萧云的话深信不疑。她们甚至觉得,这种情场浪子才是最最专情之人。他们看似花心,可要是真遇见了令自己倾慕之人,必定会为其舍弃所有。
如此痛苦又让人费神之爱,硬是延续到了毕业之前的一个月。萧云对小暖说过,他会在毕业之前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于是,小暖在最后的这些时日里,越发地活泼起来。好像,她离幸福真是咫尺之距了。
不知从何得知的消息,小暖说,萧云这话,不仅仅对她一个人说过。这几年,她的青春与情感,算是付诸流水了一俗话说,劝合不劝分。我安慰她道,只要他还未说出口,就存有希望。
可她却不愿了,说这几年她已经爱够了。心里该翻起的涟漪,该涌动的波澜,已然在苦等与谎言中平息了。
萧云大抵是真意识到了小暖的觉悟,知道她将离自己而去.在后来的日子里,每逢傍晚,便来宿舍门前苦守,一言不发,只求与小暖见上一面。大雨之夜过后,萧云重病了一场,多少旧友前来求情,可直至别离,小暖都没有瞧过他一眼。
其实,爱情就是这么回事儿。当你用尽一切方法把它融化成水之时,它已在表演着将要凝固的形状。一旦冷却,便再也不可动摇。因为,它本就不是柔水,是坚钢。
你想要的爱情怎样,全然就看今时之你对它怎样。
爱情树
清晨,我习惯趴于窗前安静地写作。多年来,骤风暴雨都未曾把它打断过。
兴起之时,我时常会忘了时间流逝,日光返转。静默地伏靠在渐亮渐强的阳光中,用一支陈旧的钢笔书写我心中的故事。
完毕,抬头之时,总觉后背酸痛难忍,视线一片模糊。
结婚后,妻子大抵不知我有这个习惯。总会在吃饭时前来叫我,说吃完后再接着写。为此,跟她吵过很多次。我郑重地告诉她,写作之时,是最忌旁人扰乱的。
她本就是个寡言之人,遇此景状,更不敢说话了。后来,她再没叫过我。一个人轻柔地盛饭,端至屋内,搁置在桌前,便蹑手蹑脚地出去了。
一日清晨,我如往常一般趴于窗前写作,一个熟悉的身影忽然掠过我的眼前。我起身细看,才发现是她。她不知托准找来一棵颇为壮实的树苗,叮叮当当地在窗前的空地上摆弄了一早上,站在土坑里说,她要把这棵树 种在这儿。要不,荒芜了这块好地。
我一言不发地看着她穿前越后,汗湿衣衫。我实在不明白,母亲为何要把她安置与我在一起,并成为一家人。要知道,她的驽钝,她的不善言辞,都不适合找一个类似于我这样以文为生之人。
往后的晨曦中,窗台两旁忽然热闹了起来。开始有不知名的鸟儿陡然跃到书桌上来,让我惊喜。开始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徘徊在外,以给树浇水的名义悄悄地观望,默默地等待我收笔起身。
记不清是何日,我又写到了忘乎所以的地步。收笔侧头时才看到桌旁那碗早已凉透的饭菜。细碎的流光倾泻列我的文字上来,微暖的风摇响细密的梧桐叶,将手稿一页页翻起。
我忽然觉得,眼前开阔了许多。至少,再没了模糊或是疼痛之感。我有些明白了,她种这棵树的真正用意。她知道,我热爱这些可以用欢鸣来吵醒的小生命,所以,有它们的出现,我势必会经常仰头、起身、探头观望。而这棵茂密的大树,又能在给予清新空气的同时,为我遮去刺眼的强光。
窗外,一个微微有些发胖的女人正在给鸟儿喂食。她的动作是那么舒缓、娴熟,和我在文中描写的善良女子一般模样。
黄昏斜阳里,我出门握住了她那双粗糙的手,告诉她,我给这树取了一个名字。她诧异地看着我,问是什么名字。我含泪笑道,爱情树。
爱过就好
梁阁亭
上高中时,有个女同学叫小秋。长相姣好,家庭优越,学习也在全年级名列前茅。这样的“三好学生”自然是受到老师的优待、男生的青睐和女生的嫉妒。小秋睡我下铺,经常晚上偷偷看信,一看就是一大沓,让人羡慕得睡不着觉,毕竟都是情窦初开的年龄呀!谁都猜得出,那些都是男生的情书。
但没过多久,小秋让我们这些只会学习的“四只眼”跌破了。她在学校外面挽起了一个男生的手。男生叫岗子,在学校也是相当有名,不过是恶名。岗子来自大山深处,人高马大,文笔不错,家里条件不好,但偏偏不学好,整天和学校外面的小混混在一起,对女生也是嬉皮笑脸,一副玩世不恭风流才子唐伯虎的架势。我想,那一厚沓情书中,肯定不少是岗子的大作。
后面的事,让我的眼镜不但再次跌落,并且摔得粉碎。岗子因为参与校外打架被学校开除。小秋第二天就去办了退学手续,在校园里大大方方拉着岗子的手招摇。秋子的舅舅来学校找秋子,说如果她不想上学了,就安排她到县里最好的厂上班,前提是离开岗子。母亲也对小秋下了最后通牒,如果跟岗子好,就断绝母女关系。但小秋的手始终没有松开。
在老师的叹息、男生的惋惜、女同学无语中,小秋离开了校园,跟着岗子走进了大山,一个封闭、落后,出山都要走3个小时的地方。无可奈何秋去也!
高中毕业,我考上了大学,去一个远离家乡的东北城市继续读书。坐在大学宽敞明亮的图书馆,我常想,其实小秋也应该坐在这里的。大学四年,我很少回家,只听说年龄不到法定的小秋和岗子通过关系,偷偷领了结婚证。又听说,他们有了两个女儿。后来,岗子在城里承包了建筑工程。
真没想到,这次回去,会在县城碰见小秋。在瑟瑟秋风中,她骑着一辆28的自行车,使劲儿朝前蹬,车后座拴了一只篮子,里面是满满的褪去绿皮的核桃。我喊了她的名字。
她掬起一大把核桃往我手里塞。岗子咋没一起来?我很疑惑。
我们离婚了,他外面有了人。秋子用手拢了拢头发。
我很吃惊,竟傻傻地冒出来一句:“10年前,你比谁都有资格考进大学。”
秋子摇摇头,“我不后悔,毕竟当年真心爱过,爱过就好。”
秋子的小女儿得了一种不好治、花钱很多的病。她就带着自家树上的核桃来县城卖。我把随身带的钱塞到小秋手里,但她又使劲儿地推开。
她害羞地笑笑,还像当年那个下铺的女孩。语气却很坚定:“我还好。我仍然相信爱情。”
秋子的爱,或许就像她篮中的核桃,坚硬的外壳,紧紧包裹着一个平凡女子的柔弱内心。
编辑 宫茜茜
她是公司的业务骨干,因为工作关系,她的应酬多,常要陪些客户吃饭、唱歌、跳舞,早出晚归是常有的事。她又是个美女,一天到晚总有不少人围着她转,善意的不善意的都有,这她都心知肚明,处理这些问题总是恰到好处又不得罪人。可他不这样认为,下班见到她没回家,他就会给她挂电话,问她在哪里,在干什么,不厌其烦叫她早点回家。开始时,她总是很认真地回答,可时间长了,她就明白他是不放心她,总怕她在外面会闹出点什么事似的。
有一天晚上,她陪客户从饭店出来,竟发现他在饭店门口等着自己。也真亏了他,天寒地冻的,也不知他在那守了多久,这让她觉得蒙受了奇耻大辱。她觉得自己已经受不了他的小心眼了。此后外出应酬时,他打来的电话,她都不接,甚至有时还把手机关了。但每次半夜回到家,他都没睡,总是坐在客厅看着电视等她,见了她进门,他就会长长舒了口气。她受不了他那样守着自己,多少个晚上,将一个脊梁对着他一句不吭到天亮。
有一天,因为签了一桩大定单,她一高兴陪客户多喝了两杯,回到家时已是醉了。他第一次在她面前发了脾气,她借着酒意,和他大吵了一顿,将他那些小心眼数落得一无是处。他气得面红耳赤,气呼呼甩上门走了。半夜时分下起了倾盆大雨,她被电闪雷鸣惊醒,她从小就怕雷电,以前一遇到打雷闪电的,她总是往他的怀里钻,而他则紧紧捂住她的耳朵。可今天,他不在,身边空荡荡的,她像一只可怜的小猫缩在被窝里,在黑暗中瞪着惊恐万状的双眼。突然她听到开门声,紧接着他裹着一身风雨冲了进来。就在这时,一道闪电将屋内映得雪亮,他一把将她搂进湿漉漉的怀里,用手紧紧捂住了她的两个耳朵,她感到整个房屋都在雷声中颤抖。雷声过后,他松开手,拍拍她的头说没事了,有我呢。她“哇”地一声哭了,紧紧抱住他不松手,仿佛一松手他就会离她而去似的。
直到这时她才知道,每次他给她打电话都是在挂念她,怕她酒喝多了伤身子,怕她在外被欺负。那次在饭店门口花了几个小时等她,是怕她晚了一人回家不安全。就像今天一样,他知道她从小就怕打雷,虽然气呼呼地出来了,可雷声响起,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快往家赶,生怕她吓着。她这才想起,每次自己再晚回家,门口那盏灯总是亮着的,床头柜上总有一杯她最喜欢喝的菊花茶,热水器里总留着热热的洗澡水,他每’天不论多晚都在等她其实是牵挂她,见到她回来轻轻长舒一口气,是把牵挂她的心重新放回了肚里。
她终于明白,其实爱就是一种相守,世界上你可以放弃许多的东西,惟有爱是得一辈子用心去相守的。让一个爱着你的人时时刻刻守护着你是多么幸福的事啊,以前自己怎么就没感觉到呢?
编辑 姚 磊
爱不似水胜似钢(外一章)
一路开花
寒窗苦读二十余载,见惯了人生里最动人的生离死别的爱情。这些如流水一般会侵蚀你双眼和泪水的情感,总能让心底的最后一道防线轰然坍塌。
小暖是我的大学同学,她爱上那个名叫萧云的男孩是在入学半年之后。萧云生性浪漫、大胆,极端的狂享青春主义者。他不停地向我们灌输“人生得意须尽欢”的理论,不止一次斜耸着高高的鼻梁对小暖说,一旦爱上,就不能让年轻的自己后悔。
温柔沉静的小暖最终还是被他的癫狂点着了火,爱得甚是欢愉。她大抵是忘了,她当初许下的承诺。她说要找一个外语水平达雅思、裸足身高超过一米八、会背唐诗宋词三百首的男孩来做未来老公。
萧云虽与这些目标遥隔千里,可到底小暖还是死心踏地爱上了他。很多人不明白她为什么会爱上萧云这种,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花花公子”的男孩。
说实话,当她把心里的想法告诉我时,我没有半点诧异。我一直觉得,小暖是一分秋水,而另一种沉静之人,是不可能在小暖心中掀起任何涟漪的。萧云的癫狂、浪漫,正是她骨子里缺少的成分。于是,他一出现,稍加坚持,小暖就抵挡不住这股甜蜜的狂澜了。
如所有人预料的一般,萧云与小暖在一起不到半年就爱上了另外一个女孩。她像极了半年前的小暖,沉静、腼腆,对万物懵懂、心存希冀。
小暖得知这个消息后,哭了整整一夜..我看着他们那叠足有十厘米厚的照片,也忍不住落起泪来。谁能想到,昔日对你如此衷情、百般疼爱之人,转眼间就另觅他人了。
萧云照旧爱着小暖。与其说爱,不如说是对旧爱的不舍。他徘徊于两人之间,用自己的独特言语来维持着这两段已是残破不堪的爱情。
小暖和另外那个女孩一样,对萧云的话深信不疑。她们甚至觉得,这种情场浪子才是最最专情之人。他们看似花心,可要是真遇见了令自己倾慕之人,必定会为其舍弃所有。
如此痛苦又让人费神之爱,硬是延续到了毕业之前的一个月。萧云对小暖说过,他会在毕业之前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于是,小暖在最后的这些时日里,越发地活泼起来。好像,她离幸福真是咫尺之距了。
不知从何得知的消息,小暖说,萧云这话,不仅仅对她一个人说过。这几年,她的青春与情感,算是付诸流水了一俗话说,劝合不劝分。我安慰她道,只要他还未说出口,就存有希望。
可她却不愿了,说这几年她已经爱够了。心里该翻起的涟漪,该涌动的波澜,已然在苦等与谎言中平息了。
萧云大抵是真意识到了小暖的觉悟,知道她将离自己而去.在后来的日子里,每逢傍晚,便来宿舍门前苦守,一言不发,只求与小暖见上一面。大雨之夜过后,萧云重病了一场,多少旧友前来求情,可直至别离,小暖都没有瞧过他一眼。
其实,爱情就是这么回事儿。当你用尽一切方法把它融化成水之时,它已在表演着将要凝固的形状。一旦冷却,便再也不可动摇。因为,它本就不是柔水,是坚钢。
你想要的爱情怎样,全然就看今时之你对它怎样。
爱情树
清晨,我习惯趴于窗前安静地写作。多年来,骤风暴雨都未曾把它打断过。
兴起之时,我时常会忘了时间流逝,日光返转。静默地伏靠在渐亮渐强的阳光中,用一支陈旧的钢笔书写我心中的故事。
完毕,抬头之时,总觉后背酸痛难忍,视线一片模糊。
结婚后,妻子大抵不知我有这个习惯。总会在吃饭时前来叫我,说吃完后再接着写。为此,跟她吵过很多次。我郑重地告诉她,写作之时,是最忌旁人扰乱的。
她本就是个寡言之人,遇此景状,更不敢说话了。后来,她再没叫过我。一个人轻柔地盛饭,端至屋内,搁置在桌前,便蹑手蹑脚地出去了。
一日清晨,我如往常一般趴于窗前写作,一个熟悉的身影忽然掠过我的眼前。我起身细看,才发现是她。她不知托准找来一棵颇为壮实的树苗,叮叮当当地在窗前的空地上摆弄了一早上,站在土坑里说,她要把这棵树 种在这儿。要不,荒芜了这块好地。
我一言不发地看着她穿前越后,汗湿衣衫。我实在不明白,母亲为何要把她安置与我在一起,并成为一家人。要知道,她的驽钝,她的不善言辞,都不适合找一个类似于我这样以文为生之人。
往后的晨曦中,窗台两旁忽然热闹了起来。开始有不知名的鸟儿陡然跃到书桌上来,让我惊喜。开始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徘徊在外,以给树浇水的名义悄悄地观望,默默地等待我收笔起身。
记不清是何日,我又写到了忘乎所以的地步。收笔侧头时才看到桌旁那碗早已凉透的饭菜。细碎的流光倾泻列我的文字上来,微暖的风摇响细密的梧桐叶,将手稿一页页翻起。
我忽然觉得,眼前开阔了许多。至少,再没了模糊或是疼痛之感。我有些明白了,她种这棵树的真正用意。她知道,我热爱这些可以用欢鸣来吵醒的小生命,所以,有它们的出现,我势必会经常仰头、起身、探头观望。而这棵茂密的大树,又能在给予清新空气的同时,为我遮去刺眼的强光。
窗外,一个微微有些发胖的女人正在给鸟儿喂食。她的动作是那么舒缓、娴熟,和我在文中描写的善良女子一般模样。
黄昏斜阳里,我出门握住了她那双粗糙的手,告诉她,我给这树取了一个名字。她诧异地看着我,问是什么名字。我含泪笑道,爱情树。
爱过就好
梁阁亭
上高中时,有个女同学叫小秋。长相姣好,家庭优越,学习也在全年级名列前茅。这样的“三好学生”自然是受到老师的优待、男生的青睐和女生的嫉妒。小秋睡我下铺,经常晚上偷偷看信,一看就是一大沓,让人羡慕得睡不着觉,毕竟都是情窦初开的年龄呀!谁都猜得出,那些都是男生的情书。
但没过多久,小秋让我们这些只会学习的“四只眼”跌破了。她在学校外面挽起了一个男生的手。男生叫岗子,在学校也是相当有名,不过是恶名。岗子来自大山深处,人高马大,文笔不错,家里条件不好,但偏偏不学好,整天和学校外面的小混混在一起,对女生也是嬉皮笑脸,一副玩世不恭风流才子唐伯虎的架势。我想,那一厚沓情书中,肯定不少是岗子的大作。
后面的事,让我的眼镜不但再次跌落,并且摔得粉碎。岗子因为参与校外打架被学校开除。小秋第二天就去办了退学手续,在校园里大大方方拉着岗子的手招摇。秋子的舅舅来学校找秋子,说如果她不想上学了,就安排她到县里最好的厂上班,前提是离开岗子。母亲也对小秋下了最后通牒,如果跟岗子好,就断绝母女关系。但小秋的手始终没有松开。
在老师的叹息、男生的惋惜、女同学无语中,小秋离开了校园,跟着岗子走进了大山,一个封闭、落后,出山都要走3个小时的地方。无可奈何秋去也!
高中毕业,我考上了大学,去一个远离家乡的东北城市继续读书。坐在大学宽敞明亮的图书馆,我常想,其实小秋也应该坐在这里的。大学四年,我很少回家,只听说年龄不到法定的小秋和岗子通过关系,偷偷领了结婚证。又听说,他们有了两个女儿。后来,岗子在城里承包了建筑工程。
真没想到,这次回去,会在县城碰见小秋。在瑟瑟秋风中,她骑着一辆28的自行车,使劲儿朝前蹬,车后座拴了一只篮子,里面是满满的褪去绿皮的核桃。我喊了她的名字。
她掬起一大把核桃往我手里塞。岗子咋没一起来?我很疑惑。
我们离婚了,他外面有了人。秋子用手拢了拢头发。
我很吃惊,竟傻傻地冒出来一句:“10年前,你比谁都有资格考进大学。”
秋子摇摇头,“我不后悔,毕竟当年真心爱过,爱过就好。”
秋子的小女儿得了一种不好治、花钱很多的病。她就带着自家树上的核桃来县城卖。我把随身带的钱塞到小秋手里,但她又使劲儿地推开。
她害羞地笑笑,还像当年那个下铺的女孩。语气却很坚定:“我还好。我仍然相信爱情。”
秋子的爱,或许就像她篮中的核桃,坚硬的外壳,紧紧包裹着一个平凡女子的柔弱内心。
编辑 宫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