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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竞技体育兴奋剂问题为体育精神的光辉蒙上了一层无法抹去的阴影,其对竞技体育健康稳定发展造成一定影响。更快、更高、更强作为竞技体育的主要理念,运动员违规使用兴奋剂追求速度与成绩,违反了竞技体育中公平竞争的原则,这样的情况使竞技体育失去平等的同时,兴奋剂的副作用也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造成极为严重的威胁。因此,需要做好反兴奋剂工作,以推动竞技体育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竞技体育运动;反兴奋剂研究;有效方式
长期以来,运动员服用兴奋剂已经成为体育竞技中无法避免的问题,而其不仅阻碍了世界竞技体育的发展,也困扰着体育精神的展现。竞技运动是运动员成名的途径,其通过优异的成绩获得地位与荣誉。因此,部分运动员选择铤而走险,罔顾体育精神,以自身健康为代价使用兴奋剂获取不当利益。现阶段,反兴奋剂工作已经成为各国首要解决的问题。
一、竞技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现状
近年来运动员服用兴奋剂赢得比赛成绩的现象不断出现,而这种现象的频繁发生,多以成名后的利益与地位所带来的效应为主要驱动。曾有调查机构做过这样一份调查:以两个问题随即抽取100名运动员进行问答,(1)服用兴奋剂能保证获得比赛胜利;(2)服用兴奋剂而造成不可逆的身体损害;超半数的运动员表示能够接受为获得经济利益而造成的身体损伤。从多重角度而言,兴奋剂的使用不仅对比赛的公平、公正性造成影响,其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也有着不可恢复的影响,副作用作为兴奋剂药物的特性,损害运动员的身体机能,以超常体力与精神负担对能量进行过量储备与消耗,这样的方式不仅造成生理功能性紊乱,过度则会发生生命危险。而奥林匹克精神以公平、公正为主要竞争原则,通过兴奋剂获取比赛成绩,有违伦理道德。增强体质、推动人身体健康发展是竞技体育的主要目的,而兴奋剂的使用违反竞技体育的道德观念,如不对其加以遏制,则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国际反兴奋剂历史起始于1928年,百年间反兴奋剂战斗从未停歇,但自1988年后愈演愈烈,非法服用药物事件频发,就此反兴奋剂专项斗争开展。而现阶段,反兴奋剂斗争为细化区分兴奋剂,以加深全球性区域合作为基础[1]。通过对违禁药物的设定与列名,严格管理反兴奋剂问题,而大量兴奋剂列明的表现也体现了全球区域内对反兴奋剂的紧迫性。全球性区域合作发展蓬勃势旺,通过相关协议的签署,开展教育管理培训等工作,以授权异地检查及传输信息数据等环节的有效合作,加大双边协议的签订效率,而这种情况也说明全球性反兴奋剂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通过合作交流方式推动反兴奋剂工作作为现阶段的首要任务。随着全球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使得反兴奋剂成果成绩显著,不断提升的药检水平,对运动员在竞技体育中违法使用兴奋剂产生了较为有效的威慑作用。但仍有部分人面对高昂的诱惑,不断提升反检测能力,通过对隐蔽性药物的开发与研究,为国际反兴奋剂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因而现阶段将反兴奋剂工作作为全球竞技体育内的首要工作是保证竞技体育公平公正的主要方式。
二、竞技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措施
(一)反兴奋剂法律国际化
以法律规定限制兴奋剂的使用与蔓延,重视立法作为反兴奋剂斗争中的主要手段,制定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能够使违法者清晰认识反兴奋剂工作与国家经济体育发展的紧密关系,理解其法律管理及反兴奋剂使用的重要性[2]。在1970年后,多个国家先后出台有关非法药物使用的禁令,以严禁制造、销售、供应违法药物等内容作为犯罪标准,通过对反兴奋剂法律及相关条例的发展与优化,使反兴奋剂工作得以规范化、系统化,从而实现国际法治化,而全票通过的保护运动员健康及反兴奋剂争斗条例使反兴奋剂工作获得显著成效。
(二)完善反兴奋剂管理体系
反興奋剂管理体系的建立,以反兴奋剂机构的成立为前提,其主要目的即是通过全球协调合作与反兴奋剂作斗争,以协调共进面对相关工作,以实现实体性机构的有效性[3]。反兴奋剂管理体系的建立,能够促进与推动各个国家开展反兴奋剂斗争。通过完善管理条例的制定,开展相关合作,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遏制。就最新资料表明,世界各国约有120个反兴奋剂机构,其中包含国家地区政府等相关主管部门与其他科研单位,而这些权威性组织以完善的反兴奋剂管理体系开展相关工作,以公开的管理保证竞技体育的公平性与公正性。
(三)建立运动员行踪信息申报制度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也在不断进步,其既推动了反兴奋剂检测能力的提升,也为制造兴奋剂提供了便捷条件。现阶段禁用药物,以短暂的时间存留在运动员体内,改善运动员在竞技比赛期间的表现,导致其在特定时间后无法检测出相应结果。而针对这种情况,唯一的解决方式即是使用运动员行踪信息申报制度,通过对运动员行踪的了解与追查,提高其追查禁用药物的效率。自2003年后,国际体育联合会提出方案,以运动员行踪信息申报制度为基础开展相应工作,而其主要针对竞技体育中的高水平运动员,通过行踪信息的注册与追踪使随时随地能够对运动员进行赛外检查。
三、总结
只有提高反兴奋剂药检效率,严厉处置违反规定的运动员,以国家法律威慑违法行为,才能有效遏制使用兴奋剂的情况。运动员在竞赛中面临巨大诱惑时往往难以自持,因此,只有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反兴奋剂管理体系,加大对兴奋剂使用情况的限制,使全球对兴奋剂问题进行严厉打击,才能保证竞技体育公平、公正的开展。
参考文献:
[1]袁玥.竞技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现状研究[J].当代体育科技,2019,9 (29):227-228.
[2]成淑.我国竞技体育中反兴奋剂法律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7.
[3]白旭盛.我国反兴奋剂政策变迁研究[D].北京体育大学,2014.
关键词:竞技体育运动;反兴奋剂研究;有效方式
长期以来,运动员服用兴奋剂已经成为体育竞技中无法避免的问题,而其不仅阻碍了世界竞技体育的发展,也困扰着体育精神的展现。竞技运动是运动员成名的途径,其通过优异的成绩获得地位与荣誉。因此,部分运动员选择铤而走险,罔顾体育精神,以自身健康为代价使用兴奋剂获取不当利益。现阶段,反兴奋剂工作已经成为各国首要解决的问题。
一、竞技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现状
近年来运动员服用兴奋剂赢得比赛成绩的现象不断出现,而这种现象的频繁发生,多以成名后的利益与地位所带来的效应为主要驱动。曾有调查机构做过这样一份调查:以两个问题随即抽取100名运动员进行问答,(1)服用兴奋剂能保证获得比赛胜利;(2)服用兴奋剂而造成不可逆的身体损害;超半数的运动员表示能够接受为获得经济利益而造成的身体损伤。从多重角度而言,兴奋剂的使用不仅对比赛的公平、公正性造成影响,其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也有着不可恢复的影响,副作用作为兴奋剂药物的特性,损害运动员的身体机能,以超常体力与精神负担对能量进行过量储备与消耗,这样的方式不仅造成生理功能性紊乱,过度则会发生生命危险。而奥林匹克精神以公平、公正为主要竞争原则,通过兴奋剂获取比赛成绩,有违伦理道德。增强体质、推动人身体健康发展是竞技体育的主要目的,而兴奋剂的使用违反竞技体育的道德观念,如不对其加以遏制,则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国际反兴奋剂历史起始于1928年,百年间反兴奋剂战斗从未停歇,但自1988年后愈演愈烈,非法服用药物事件频发,就此反兴奋剂专项斗争开展。而现阶段,反兴奋剂斗争为细化区分兴奋剂,以加深全球性区域合作为基础[1]。通过对违禁药物的设定与列名,严格管理反兴奋剂问题,而大量兴奋剂列明的表现也体现了全球区域内对反兴奋剂的紧迫性。全球性区域合作发展蓬勃势旺,通过相关协议的签署,开展教育管理培训等工作,以授权异地检查及传输信息数据等环节的有效合作,加大双边协议的签订效率,而这种情况也说明全球性反兴奋剂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通过合作交流方式推动反兴奋剂工作作为现阶段的首要任务。随着全球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使得反兴奋剂成果成绩显著,不断提升的药检水平,对运动员在竞技体育中违法使用兴奋剂产生了较为有效的威慑作用。但仍有部分人面对高昂的诱惑,不断提升反检测能力,通过对隐蔽性药物的开发与研究,为国际反兴奋剂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因而现阶段将反兴奋剂工作作为全球竞技体育内的首要工作是保证竞技体育公平公正的主要方式。
二、竞技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措施
(一)反兴奋剂法律国际化
以法律规定限制兴奋剂的使用与蔓延,重视立法作为反兴奋剂斗争中的主要手段,制定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能够使违法者清晰认识反兴奋剂工作与国家经济体育发展的紧密关系,理解其法律管理及反兴奋剂使用的重要性[2]。在1970年后,多个国家先后出台有关非法药物使用的禁令,以严禁制造、销售、供应违法药物等内容作为犯罪标准,通过对反兴奋剂法律及相关条例的发展与优化,使反兴奋剂工作得以规范化、系统化,从而实现国际法治化,而全票通过的保护运动员健康及反兴奋剂争斗条例使反兴奋剂工作获得显著成效。
(二)完善反兴奋剂管理体系
反興奋剂管理体系的建立,以反兴奋剂机构的成立为前提,其主要目的即是通过全球协调合作与反兴奋剂作斗争,以协调共进面对相关工作,以实现实体性机构的有效性[3]。反兴奋剂管理体系的建立,能够促进与推动各个国家开展反兴奋剂斗争。通过完善管理条例的制定,开展相关合作,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遏制。就最新资料表明,世界各国约有120个反兴奋剂机构,其中包含国家地区政府等相关主管部门与其他科研单位,而这些权威性组织以完善的反兴奋剂管理体系开展相关工作,以公开的管理保证竞技体育的公平性与公正性。
(三)建立运动员行踪信息申报制度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也在不断进步,其既推动了反兴奋剂检测能力的提升,也为制造兴奋剂提供了便捷条件。现阶段禁用药物,以短暂的时间存留在运动员体内,改善运动员在竞技比赛期间的表现,导致其在特定时间后无法检测出相应结果。而针对这种情况,唯一的解决方式即是使用运动员行踪信息申报制度,通过对运动员行踪的了解与追查,提高其追查禁用药物的效率。自2003年后,国际体育联合会提出方案,以运动员行踪信息申报制度为基础开展相应工作,而其主要针对竞技体育中的高水平运动员,通过行踪信息的注册与追踪使随时随地能够对运动员进行赛外检查。
三、总结
只有提高反兴奋剂药检效率,严厉处置违反规定的运动员,以国家法律威慑违法行为,才能有效遏制使用兴奋剂的情况。运动员在竞赛中面临巨大诱惑时往往难以自持,因此,只有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反兴奋剂管理体系,加大对兴奋剂使用情况的限制,使全球对兴奋剂问题进行严厉打击,才能保证竞技体育公平、公正的开展。
参考文献:
[1]袁玥.竞技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现状研究[J].当代体育科技,2019,9 (29):227-228.
[2]成淑.我国竞技体育中反兴奋剂法律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7.
[3]白旭盛.我国反兴奋剂政策变迁研究[D].北京体育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