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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传统法律中,解除婚姻的权利是男性所特有的。这种传统在清末开启法律近代化进程之后慢慢发生了改变,民国的法律规定男女同等享有解除婚姻的权利。本文基于一批民国时期婚姻纠纷的卷宗,从年龄、诉讼请求、起诉理由、出庭情况、最后结果几个环节分析了女性主动起诉案件的共同特点,最后再对个别案件的特征进行总结,以期对婚姻诉讼中的女性原告有较为全面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