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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油气资源开发法律问题的核心是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中日双方主张相对立,但是从国际法理论和实践上看,中国具有一定优势。而与此相对的是日本方面学术界和舆论观点并不一致,造成了日本政府相关决策相对于国际法法理有所欠缺,主客观情况促使其政策选择中共同开发的可能性增大。在此认识基础之上,建立应对中日东海油气资源开发争端机制成为当务之急,以便有理有据地在保障我国在东海大陆架问题上的根本国家利益的前提下进行必要的妥协,即在中间线以东若干区域划界,或者搁置争议实现共同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