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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荷兰,公司所得税的形成和建立较早,经过二百多年的发展,已成为这些国家的主体税种。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上述六国公司税是以股份制为基础进行征收并逐步完善的。其税制规范,征收管理比较严格,这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运作都得到了充分体现,在现代世界税制改革潮流中具有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