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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网络恐怖活动是影响力和破坏力更大的综合形式的恐怖活动类型,包括四类行为,在我国比较严重的是利用互联网传播恐怖活动相关非法信息,它是暴力恐怖活动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打击网络恐怖活动的犯罪立法缺少宣扬恐怖主义思想、煽动暴力恐怖活动罪,设立该罪为我国反恐斗争所必需,也与国际反恐立法趋势一致。设该罪应从反恐怖主义综合立法和刑法两方面进行构建,在《反恐怖主义法》和《刑法修正案(九)》中做适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