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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刑不分的中国古代司法带有极大的野蛮性和残酷性,先秦司法更是如此,其残酷性在夏商时期主要体现在动辄"灭人宗族"上。西周建立后,主张"明德慎罚"是对夏商残酷司法的一种反动。社会大变革背景下的春秋战国司法是以滥杀为特征。族刑在此时正式成为一种法定的刑罚。究其原因,春秋战国时期司法残酷性的发生是源于社会大变革的现实,以及基于此种变革基础上的法家的重刑主义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