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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不赖万年不还”的现象在现今的经济生活中越来越多,甚至有蔓延的趋势。若追究民事责任,难以执行,非骗又似骗;苦追究刑事责任,似骗又非骗,难以着手;若以暴力私了,债权人有理反而变无理,甚至会触犯刑律,正因为如此,这些人频频出击得手,乐此不疲,逍遥自在;而循规蹈矩的经营者却叫苦不迭,余悸难消,给正常的社会经济运转造成了很大的破环。所以,笔者认为有必要增设恶意对抗债权罪,用刑法的强制力打击这类可恶的现象,保护社会经济的健康正常发展。恶意对抗债权罪似乎是介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间的法律责任,因此,正确区分罪与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