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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创新是种业发展核心,保护品种权人权益是推动品种创新的根本保障。“目前,保护品种权仅依据《种子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对侵权行为仅限于行政处罚。由于处罚较轻,导致近年来套牌侵权行为越发猖獗,挫伤了品种权人创新的积极性。”本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李登海提交了一份《关于在刑法中增设“侵犯植物新品种罪”的议案》,建议全国人大修订《刑法》,将侵犯品种权行为列入侵犯知识产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