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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唐碧)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
《暂行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体现“简政放权”要求。取消了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须经财政部门审核、备案等环节,更好地发挥企业自主决策权,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二是规范集中采购行为。在明确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原则和管理框架的基础上,要求加强企业组织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决策管理职能与操作执行职能相分离的管理体制。三是加强社会公众监督。新增了集中采购的信息公开要求,强调除涉密内容之外,国有金融企业应通过公开渠道向社会披露采购项目信息。
财政部修订发布《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 唐碧)日前,财政部修订发布了《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指出,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筹集和使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加强资金预决算、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工作,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检查。
《管理办法》要求,各级农发機构应当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直接组织或委托第三方的方式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一周财税要闻简讯:
近日,审计署审计科研所举行博士后合作导师聘任仪式,审计署副审计长陈尘肇出席仪式,并为南京审计大学党委书记晏维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柴发合等8位专家颁发聘任证书。
2月22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主持召开总局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会议,研究部署近期重点工作。王军指出,当前要全力做好全国“两会”服务保障工作,深化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虚心听取对做好税收工作的意见建议。
近日,财政部条法司发布通知,拟聘请咨询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等)就 “政府间财政关系立法研究”课题任务开展研究,目标是通过国际比较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中国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法律制度的建议。
《暂行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体现“简政放权”要求。取消了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须经财政部门审核、备案等环节,更好地发挥企业自主决策权,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二是规范集中采购行为。在明确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原则和管理框架的基础上,要求加强企业组织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决策管理职能与操作执行职能相分离的管理体制。三是加强社会公众监督。新增了集中采购的信息公开要求,强调除涉密内容之外,国有金融企业应通过公开渠道向社会披露采购项目信息。
财政部修订发布《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 唐碧)日前,财政部修订发布了《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指出,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筹集和使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加强资金预决算、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工作,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检查。
《管理办法》要求,各级农发機构应当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直接组织或委托第三方的方式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一周财税要闻简讯:
近日,审计署审计科研所举行博士后合作导师聘任仪式,审计署副审计长陈尘肇出席仪式,并为南京审计大学党委书记晏维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柴发合等8位专家颁发聘任证书。
2月22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主持召开总局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会议,研究部署近期重点工作。王军指出,当前要全力做好全国“两会”服务保障工作,深化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虚心听取对做好税收工作的意见建议。
近日,财政部条法司发布通知,拟聘请咨询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等)就 “政府间财政关系立法研究”课题任务开展研究,目标是通过国际比较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中国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法律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