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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 公司法人的股东、 董事怠于履行清算义务, 导致公司账册等重要文件灭失,进而使公司无法清算, 从而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债权人基于债权受损, 提起股东清算清偿诉讼, 应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为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债权受损害以及股东之日起计算.股东清算清偿责任的性质及诉讼时效问题的研究和解决, 有利于协调、 统一各地法院对诉讼时效制度在股东清算清偿责任中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