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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0日,保定市报告首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后,市疾控中心严格按照党中央全面安排部署,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市级疾控机构基本职责,全力开展“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工作,实现了疫情防控阶段性胜利。1人被省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人被省政府评为“河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58人获得市级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