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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立职业教育集团组织的独立法人身份我国建立起来的大部分职业教育集团组织本身不具有独立法人身份,没有公章与账号,其组织功能的发挥受到了很大的局限。为了突破这些局限。职教集团可以在民政部门注册,授予职业教育集团社团法人身份,也可以将职业教育集团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使其成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和义务的独立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