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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D3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14-0102-01
一、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现状分析
从理论上讲,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实行了量价分离、风险分担,确定了市场决定价格的规则,对承发包双方都较为公平。但根据笔者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在我国现行的建筑市场体系和法律体系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的有效实施还面临着较大困难。
由于实施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的诸多条件尚不具备或不成熟,诸如企业定额的缺乏、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施工过程的知识缺乏、编制工程量清单人员素质不高、承包商与业主对项目内容划分理解上的差异,使得名义上采用了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招标投标项目,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走形变样。不少施工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只是一味地达到单纯的中标目的,却忽视了综合单价的组成,因此,双方合同一旦签订,中标的施工企业才从中分析自己的报价失误,便会想方设法提出各类索赔甚至降低工程质量来弥补利润的损失;而发包方发现自己的选择失误,往往诱发工程款的拖欠出现。这些情况无疑违背了我国工程造价改革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初衷。
二、招标人在招标阶段的风险管理
招标人的风险管理,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对不能达到预期目标或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进行分析,进行风险识别并制订风险防范的措施。
1、招标人的风险识别
从工程量清单的特点来看,招标人在清单模式下,招标成
败的关键是如何提供一份完整的、有针对性的、最大限度保证业主投资效益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的核心,是招标投标当事人的行为准则和评定标的重要依据,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是招标人和投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的风险主要来源以下几个方面:
⑴施工图图纸设计完备性风险
工程招标时间安排仓促,造成招标资料准备工作,采用的招标图纸一般只经过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缺陷常常产生大量的设计变更,而设计变更是造成施工索赔的重要因素,对于招标人而言,设计变更往往造成投资额的增加,使工程项目的造价难以掌握和控制。
⑵工程量清单评标办法风险
根据工程量清单中标原则: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该办法显然是合理低价中标,建设项目可以大大地节省建设资金,但由于建筑市场的恶性竞争,保险和担保风险防范的措施尚未推行,合理低价中标的推行存在不尽人意之处。评标过程往往只就投标总价、算术错误进行评审,对投标报价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没有进行分析。这样的结果就容易导致施工单位先低价中标,后来发生扯皮现象,造成工期严重拖延,影响建设项目按时交付使用,并且工程质量较差。
⑶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整性的风险
工程量清单的反映了拟建工程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实现这些工程内容而进行的所有工作,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依据。2008《计价规范》中4.7.3条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其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因此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如果出现错项、漏项,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描述不准确的问题,可能引起投标人的索赔或通过不平衡报价等方式提高工程造价,从而损害招标人的利益。
⑷不平衡报价的风险。
承包商的趋利性是其作为投标人身份时进行不平衡报价的核心原因。由于不平衡报价可以为承包人带来必然或潜在的利益,是其进行不平衡报价的内在动力。不平衡报价,指在总价基本确定的前提下,如何调整项目的各个子项的报价,以期既不影响总报价,又在中标后可以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
由于建筑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有经验的承包商可能比业主更清楚工程量实际会发生的数量,当发现有缺项、漏项或两者之间有较大差别时,在大多数情况下,就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因此,业主面对不平衡报价带来提高工程造价的风险。
2、招标人的风险防范措施
⑴充分完备招标资料
建设单位编制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准备招标资料,合理安排工程招标时间,避免项目匆忙上马。按照相关文件及实际的需求,准备齐全与工程招标有关的资料,包括招标图纸、地勘资料、招标工程的现场情况等。招标人应找资质等级高、信誉好的大型设计院,大型设计院出图程序严格,层层专人把关。招标人不要心痛设计费,要懂得“设计一条线,笔下千千万”的道理。现设计人员水平也参差不齐,注意负责该工程的设计师个人资质和业绩的考察。施工图设计后,招标人应组织审查设计图,最好请专业的审图公司进行审查,尽量减少设计变更。
⑵完善确定招标文件
完善的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合同格式、工程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图纸、工程地点、工程量清单、评标办法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修改文件和针对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提出的疑问所做出的答疑文件。引起造价失控的因素如设计变更、清单不全、承包方式不合理、材料价格上涨等诸多因素在招标文件中须严格约定。
招标范围应该清楚、具体,招标人哪些工程需要分包,如果分包,总包配合费怎么计算,总包配合费包括的内容都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清楚,避免使用“除另有规定外的一切工程”,“投标人可以合理推知且为本工程实施所需的一切辅助工程”之类含混不清的语句。
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设置要合理、详细。条款约定在编制时应注重有关风险和责任的约定,盡量将工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量化,双方的责任明确,合同条款能够公正地维护双方的利益。
⑶仔细审核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应委托实力强、信誉好且具有相应工程造价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现造价人员水平也参差不齐,特别要注意负责该工程具体编制人员的个人资质和业绩的核实。一份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应便于计量结算,能够减少单价变更,索赔。清单编制时执行建设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清单项目设计合理;对每项清单项目内容必须准确全面地描述;清单工程量计量准确;清单描述无歧义;对于清单计价规范中没有的新材料、新工艺,需要编制补充清单,补充清单除清单内容描述清楚外,还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该清单项目的计量规则以及相关的说明。清单编制完毕后,招标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清单中的错项、漏项等人为错误,这样可有效规避清单编制错误造成的风险。
⑷严格防范不平衡报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最大特点是发挥市场调节功能,平衡发承包人的风险。由于过度不平衡报价既损害业主的利益,也侵犯其他投标人的权益,因此必须加以限制。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深入推行,政府主管部门也在不断探索有效防范措施,努力引导市场各主体合理确定和控制造价,维护发承包双方的经济权益。
招标人要有充分时间和能力对工程涉及的主要材料设备进行市场调查,掌握价格信息。针对特殊的大宗材料,确定其价格有难度的,可提供详细的规格型号及技术指标,确保投标报价有据可依、基准统一、减小离散度。
推行电子招投标系统,给招标人和评标专家提供高效公平的评审工具。利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专家可以准确快捷地整理出不平衡报价项目数量及其造价占投标总报价的比率,进而结合招投标文件分析不平衡报价对评审项目的影响程度,依据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判定指标进行不平衡报价量化评审,对过度不平衡报价给于废标,引导投标报价回归理性,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在招标文件中,可写明对各种不平衡报价的惩罚措施,招标控制价不单要有总报价的最高限制,而且包括投标报价各组成部分的最高限制,包括综合单价、管理费、利润、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消耗量等内容,这样可限制不平衡报价中标。
三、结束语
招标投标活动的最终结果是确定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被限制在合同上,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人无权单方面修改和撤销合同,如发生一方违约,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招标人和投标人,应意识到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后果,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
一、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现状分析
从理论上讲,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实行了量价分离、风险分担,确定了市场决定价格的规则,对承发包双方都较为公平。但根据笔者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在我国现行的建筑市场体系和法律体系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的有效实施还面临着较大困难。
由于实施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的诸多条件尚不具备或不成熟,诸如企业定额的缺乏、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施工过程的知识缺乏、编制工程量清单人员素质不高、承包商与业主对项目内容划分理解上的差异,使得名义上采用了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招标投标项目,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走形变样。不少施工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只是一味地达到单纯的中标目的,却忽视了综合单价的组成,因此,双方合同一旦签订,中标的施工企业才从中分析自己的报价失误,便会想方设法提出各类索赔甚至降低工程质量来弥补利润的损失;而发包方发现自己的选择失误,往往诱发工程款的拖欠出现。这些情况无疑违背了我国工程造价改革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初衷。
二、招标人在招标阶段的风险管理
招标人的风险管理,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对不能达到预期目标或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进行分析,进行风险识别并制订风险防范的措施。
1、招标人的风险识别
从工程量清单的特点来看,招标人在清单模式下,招标成
败的关键是如何提供一份完整的、有针对性的、最大限度保证业主投资效益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的核心,是招标投标当事人的行为准则和评定标的重要依据,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是招标人和投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的风险主要来源以下几个方面:
⑴施工图图纸设计完备性风险
工程招标时间安排仓促,造成招标资料准备工作,采用的招标图纸一般只经过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缺陷常常产生大量的设计变更,而设计变更是造成施工索赔的重要因素,对于招标人而言,设计变更往往造成投资额的增加,使工程项目的造价难以掌握和控制。
⑵工程量清单评标办法风险
根据工程量清单中标原则: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该办法显然是合理低价中标,建设项目可以大大地节省建设资金,但由于建筑市场的恶性竞争,保险和担保风险防范的措施尚未推行,合理低价中标的推行存在不尽人意之处。评标过程往往只就投标总价、算术错误进行评审,对投标报价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没有进行分析。这样的结果就容易导致施工单位先低价中标,后来发生扯皮现象,造成工期严重拖延,影响建设项目按时交付使用,并且工程质量较差。
⑶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整性的风险
工程量清单的反映了拟建工程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实现这些工程内容而进行的所有工作,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依据。2008《计价规范》中4.7.3条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其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因此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如果出现错项、漏项,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描述不准确的问题,可能引起投标人的索赔或通过不平衡报价等方式提高工程造价,从而损害招标人的利益。
⑷不平衡报价的风险。
承包商的趋利性是其作为投标人身份时进行不平衡报价的核心原因。由于不平衡报价可以为承包人带来必然或潜在的利益,是其进行不平衡报价的内在动力。不平衡报价,指在总价基本确定的前提下,如何调整项目的各个子项的报价,以期既不影响总报价,又在中标后可以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
由于建筑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有经验的承包商可能比业主更清楚工程量实际会发生的数量,当发现有缺项、漏项或两者之间有较大差别时,在大多数情况下,就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因此,业主面对不平衡报价带来提高工程造价的风险。
2、招标人的风险防范措施
⑴充分完备招标资料
建设单位编制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准备招标资料,合理安排工程招标时间,避免项目匆忙上马。按照相关文件及实际的需求,准备齐全与工程招标有关的资料,包括招标图纸、地勘资料、招标工程的现场情况等。招标人应找资质等级高、信誉好的大型设计院,大型设计院出图程序严格,层层专人把关。招标人不要心痛设计费,要懂得“设计一条线,笔下千千万”的道理。现设计人员水平也参差不齐,注意负责该工程的设计师个人资质和业绩的考察。施工图设计后,招标人应组织审查设计图,最好请专业的审图公司进行审查,尽量减少设计变更。
⑵完善确定招标文件
完善的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合同格式、工程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图纸、工程地点、工程量清单、评标办法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修改文件和针对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提出的疑问所做出的答疑文件。引起造价失控的因素如设计变更、清单不全、承包方式不合理、材料价格上涨等诸多因素在招标文件中须严格约定。
招标范围应该清楚、具体,招标人哪些工程需要分包,如果分包,总包配合费怎么计算,总包配合费包括的内容都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清楚,避免使用“除另有规定外的一切工程”,“投标人可以合理推知且为本工程实施所需的一切辅助工程”之类含混不清的语句。
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设置要合理、详细。条款约定在编制时应注重有关风险和责任的约定,盡量将工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量化,双方的责任明确,合同条款能够公正地维护双方的利益。
⑶仔细审核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应委托实力强、信誉好且具有相应工程造价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现造价人员水平也参差不齐,特别要注意负责该工程具体编制人员的个人资质和业绩的核实。一份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应便于计量结算,能够减少单价变更,索赔。清单编制时执行建设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清单项目设计合理;对每项清单项目内容必须准确全面地描述;清单工程量计量准确;清单描述无歧义;对于清单计价规范中没有的新材料、新工艺,需要编制补充清单,补充清单除清单内容描述清楚外,还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该清单项目的计量规则以及相关的说明。清单编制完毕后,招标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清单中的错项、漏项等人为错误,这样可有效规避清单编制错误造成的风险。
⑷严格防范不平衡报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最大特点是发挥市场调节功能,平衡发承包人的风险。由于过度不平衡报价既损害业主的利益,也侵犯其他投标人的权益,因此必须加以限制。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深入推行,政府主管部门也在不断探索有效防范措施,努力引导市场各主体合理确定和控制造价,维护发承包双方的经济权益。
招标人要有充分时间和能力对工程涉及的主要材料设备进行市场调查,掌握价格信息。针对特殊的大宗材料,确定其价格有难度的,可提供详细的规格型号及技术指标,确保投标报价有据可依、基准统一、减小离散度。
推行电子招投标系统,给招标人和评标专家提供高效公平的评审工具。利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专家可以准确快捷地整理出不平衡报价项目数量及其造价占投标总报价的比率,进而结合招投标文件分析不平衡报价对评审项目的影响程度,依据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判定指标进行不平衡报价量化评审,对过度不平衡报价给于废标,引导投标报价回归理性,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在招标文件中,可写明对各种不平衡报价的惩罚措施,招标控制价不单要有总报价的最高限制,而且包括投标报价各组成部分的最高限制,包括综合单价、管理费、利润、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消耗量等内容,这样可限制不平衡报价中标。
三、结束语
招标投标活动的最终结果是确定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被限制在合同上,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人无权单方面修改和撤销合同,如发生一方违约,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招标人和投标人,应意识到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后果,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