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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权是人类的基本属性,知识产权制度不仅保护人类的智力创造,而且智力成果的完成与实施会与自然生态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知识产权制度在坚持个体本位的同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须将个体本位与社会本位的融合(和谐),这些为向知识产权制度向生态化演变提供坚实的基础。增加知识产权法的生态环境公平价值,设立生态环保法定义务将是知识产权法新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