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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前程序犹如刑事诉讼整个大厦的地基,如果没有科学的、合理性的建构,之后的诉讼程序将难以为继.本文通过采用结构主义理论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就刑事审判前程序中的几个重要问题作了阐发和论证.总的目标是在侦查程序中构建中立司法机构的审查和控制机制,建立"程序性裁判"制度,使侦查程序中涉及限制人身权利和自由的行为纳入司法审查和诉讼的轨道,在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权之间找到一个合乎理性的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