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月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快递暂行条例(草案)》。作为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在立法位阶上,仅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高于各部委的规章、文件,也高于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出台的法规、规章、文件,各政府部门、企业、协会、员工、用户等必须遵守。在邮政业法规体系中,《快递暂行条例》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