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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16年5月16日,张某向李某借款人民币2万元,借款期限为一个月,约定利息为4000元,同时将自己7万元价格购买的一辆奇瑞牌轿车质押给李某。同年5月24日,张某在其住宅的小区内看见自己质押的车辆,于是用备用钥匙将该车开走后予以藏匿。事后李某及公安机关询问车辆去向时,张某否认开走该车。后张某以该车丢失为由要求李某赔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