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划分重新进行了界定,各自核算范围于金融工具内部转移变动,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划分范围在2006年的基础上加以扩大,同时其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额改计入新增的、将陈列于利润表上的“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且利润表在该科目下新设“综合收益总额”。准则的变更不拓宽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范围、变化了核算科目,还对利润表的编制进行了改进。2014年以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直作为企业的“利润蓄水池”,准则变化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盈余管理手段受到了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