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未约定补偿的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案例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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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David Socko诉Mid-Atlantic Systems of CAP Inc.一案的判决中,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一审法院和上诉法院都否定了缺少充分对价的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法院认为签订于雇佣期间的竞业限制协议,在单纯的继续雇佣关系之外,未向受雇者提供"新的且有价值的对价",则不能强制要求退职雇员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这体现了对保护劳动者利益的重视。我国应当借鉴这种做法,在《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未约定补偿的竞业限制协议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不能强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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