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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6年4月8日,在香港特区上市不久的天津银行发生票据融资重大风险事件,本文在探究该案件始末、研究其原因及天津银行内部风险管理缺陷的基础上,讨论当今股份制商业银行票据融资业务潜在的风险及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关键词:商业银行 票据融资 风险管理 票据返售
在西方金融市场里,票据业务发展成熟,其监管机制趋于健全化和完整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国市场金融创新如火如荼。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银行存贷差逐渐缩小,银行主要业务收入大幅下降,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力开拓中间业务市场,国内票据融资业务发展迅猛,近几年各大银行票据业务重大风险事件相继爆发。商业银行票据融资业务规范化势在必行,商业银行必须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加大监管力度。本文通过透视天津银行票据案,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票据业务风险的来源以及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根据商业银行票据融资业务的特点,对票据业务的风险提出了管理对策。
一、天津银行票据案件回顾
天津市商业银行于1996年正式成立。2016年3月30日天津银行正式在香港特区上市,是天津市唯一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天津银行上市不久,爆发重大风险事件。
案例背景。2016年4月8日天津银行上海分行票据买入返售业务发生一起风险事件,涉及风险金额为7.86亿元。
在该案件中,有4家金融机构涉及交易。天津银行与重庆银行西安分行达成票据回购交易,交易金额为9亿元。但重庆银行西安分行的同业户实际控制人为中介机构汇涛金融。约定票据融资利率之后,天津银行作为票据的回购方出资,汇涛金融控制的同业户作为正回购方借款并将票据抵押给天津银行作为担保物。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在其中充当通道作用,即过桥行。在回购交易到期日,重庆银行西安分行向天津银行取票,但未将资金全额偿还,仅仅归还2亿元,尚有7亿的本金及利息为支付。
重庆银行4月8日晚发出公告称,重庆银行从未开展通过同业账户办理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业务。是他人冒重庆银行之名开立账户。天津银行票据案的操作手法和风险上与年初农行票据案如出一辙。
在天津银行上市后爆发的重大风险案件无疑说明天津银行信息系统、内部管理以及风险控制等多方面存在不可忽视的漏洞。
二、案例分析
近年来,在市场利率逐渐放开的背景下,存贷差逐渐萎缩,随之而来的是我国的商业银行票据融资业务发展势头迅猛。在我国,中小型企业融资困难已是常态,票据融资业务相对于银行贷款业务来说其成本较低,融资审批流程较公司贷款更简便更高效,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票据融资已成为其资金融通的重要手段。从宏观调控的视角分析,票据业务丰富了货币融通的工具和资金来源结构,为国家提供了新式的货币调控手段。
根据天津银行票据案始末分析,天津银行的票据融资业务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商业银行为谋取利益放松风险监管。天津银行票据案中涉及的票据回购业务是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现有的一些管制条例。
现假设票据流转的一般过程:
现A 和B为两家有经济业务往来的企业,A购买B企业商品,但由于资金周转不开,于是要求银行开具承兑汇票给 B 作为“支付手段”。B 拿到了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可以找金融机构 C 贴现达到融资目的,同时将票据交给 C作为担保物。C 拿到票据,又可以找金融机构 D 贴现从而获取资金,与此同时该票据交付给 D质押。在票据流转过程中,金融机构之间的票据融通叫转贴现。金融机构D 取得票据后,可以找央行贴现,该过程称为再贴现。商业银行进行票据贴现时会通过贴现率的差异获得利益,而央行在再贴现时并无套利的目的,而是作为资金调控的手段。
在银行自身利益的驱使下,目前的票据回购业务可能有相当一部分仅仅是为改善银行自身资产负债比率,也可能是基层行完成业务指标而采取的应急措施,因此商业银行大大放松了对票据业务的审查和管理。
2.企业为降低融资成本捏造经济交易。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政府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国内众多中小型企业都面临着同一个问题——融资困难。很多中小型企业经营形式单一,业务量较少,企业信用度不高,资本结構不合理,偿债能力薄弱,因此企业向银行贷款较为困难,2008年信贷危机以来,商业银行加大了对企业贷款的监管,这对中小型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场噩梦,商业银行对企业贷款的审批流程更加严格。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施行,银行贷款利率更自由化,但是对于企业来说融资成本较票据融资贴现成本更高,对于急需短期资金周转的中小型企业,必然会选择票据融资。但由于中小企业的经济业务相对单一且业务量较小,不少企业会选择铤而走险捏造虚假经济交易取得票据,从而向银行融通资金。
3.票据融资资金去向存在监管空白。近年来大规模的票据融资隐性取代商业贷款,融资取得的资金的真正流向无法探究。企业融通的资金信息并不会完全公开,存在相当大程度的信息不对称,监管当局很难分清企业的资金是票据融资还是一般信贷还是企业的自有资金。企业融资获得的资金可能会直接进入股市而并非进入实体经济中。
4.金融中介机构协助隐藏交易对手。在当下的金融市场,金融中介的进入让票据市场变得更加复杂化、并且不可预测。当下众多金融中介发展票据业务,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从事承兑汇票的贴现业务,向客户收取银行承兑汇票、验票,以及联系支付贴现等。最初级的票据中介是撮合交易,即在票据市场搜集信息,撮合企业和银行或银行之间开票、转贴现等的资金融通行为,从中收取一定费用。但是随着金融创新改革的到来,票据业务井喷,在近年爆发的票据案中,一种常见的方式是票据中介“协助”银行之间进行转贴现交易,中介方帮助隐藏真实的交易对手,作为通道行,帮助银行调整资产结构,借贷规模等。但是这种不合法的灰色交易中,不良中介贴现所得的资金并未存入交易银行的账户,而是被其自身挪作他用。
三、天津银行票据案例的借鉴和启发
1.商业银行加强票据审查,不能一味追求融资利润。众多金融中介编造经济交易事项,伪造票据,其根本原因是帮助真正交易对手隐藏借贷规模,甚至在央行对贷款规模做出限制时,商业银行通过票据融资提前抢占份额。在票据融资业务中,作为出资方银行获得利息收入,作为交易对手获得大量资金,其资金去向应得到较为明确的监管,在票据贴现前商业银行应对交易对手的经营、财务状况逐一了解,对票据所对应的经济事项层层核实,不能因为有利可图而放松审查,其带来的风险不可忽视。
2.加速票据电子化的普及程度。国家虽然在不停更新传统纸质票据样式,增加更有力的防伪措施,但是依然存在许多“舞弊创新”,因此需加速推进票据电子化进程。电子票据系统可以防止传统纸票克隆、仿制、灭失、携带和保管不便等问题还采用DVP票款同步交割的清算方式实现了电子票据到期提示付款、贴现、转/再贴现即时转账清算从机制上防范了票据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3.提高员工素质,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在天津票据案中,票据的提前释放原因并没有查清。其原因可能为:一是信息不对称,各部门之间信息没有及时共享导致操作失误从而提前释放票据。二是员工和金融中介相互勾结,将票据返售后,资金挪作他用而没入账银行。由此看来,商业银行首先得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以此提高内部员工的综合素质、各项业务的操作能力以及风险防范能力。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内部应当制定合理的员工激励措施,对不正当行为应及时报告并给予奖励,对工作态度不端正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应有相应的处罚或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结语
随着票据融资业务的迅速发和各商业银行之间产品、服务等竞争的日益增强,风险将长期存在于商业银行票据融资业务发展过程中。各商业银行只有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提高风险识别,防范意识,积极的评估风险,提高内部控制制度和改善员工激励措施,不断创新并兼顾金融安全,商业银行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关键词:商业银行 票据融资 风险管理 票据返售
在西方金融市场里,票据业务发展成熟,其监管机制趋于健全化和完整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国市场金融创新如火如荼。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银行存贷差逐渐缩小,银行主要业务收入大幅下降,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力开拓中间业务市场,国内票据融资业务发展迅猛,近几年各大银行票据业务重大风险事件相继爆发。商业银行票据融资业务规范化势在必行,商业银行必须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加大监管力度。本文通过透视天津银行票据案,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票据业务风险的来源以及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根据商业银行票据融资业务的特点,对票据业务的风险提出了管理对策。
一、天津银行票据案件回顾
天津市商业银行于1996年正式成立。2016年3月30日天津银行正式在香港特区上市,是天津市唯一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天津银行上市不久,爆发重大风险事件。
案例背景。2016年4月8日天津银行上海分行票据买入返售业务发生一起风险事件,涉及风险金额为7.86亿元。
在该案件中,有4家金融机构涉及交易。天津银行与重庆银行西安分行达成票据回购交易,交易金额为9亿元。但重庆银行西安分行的同业户实际控制人为中介机构汇涛金融。约定票据融资利率之后,天津银行作为票据的回购方出资,汇涛金融控制的同业户作为正回购方借款并将票据抵押给天津银行作为担保物。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在其中充当通道作用,即过桥行。在回购交易到期日,重庆银行西安分行向天津银行取票,但未将资金全额偿还,仅仅归还2亿元,尚有7亿的本金及利息为支付。
重庆银行4月8日晚发出公告称,重庆银行从未开展通过同业账户办理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业务。是他人冒重庆银行之名开立账户。天津银行票据案的操作手法和风险上与年初农行票据案如出一辙。
在天津银行上市后爆发的重大风险案件无疑说明天津银行信息系统、内部管理以及风险控制等多方面存在不可忽视的漏洞。
二、案例分析
近年来,在市场利率逐渐放开的背景下,存贷差逐渐萎缩,随之而来的是我国的商业银行票据融资业务发展势头迅猛。在我国,中小型企业融资困难已是常态,票据融资业务相对于银行贷款业务来说其成本较低,融资审批流程较公司贷款更简便更高效,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票据融资已成为其资金融通的重要手段。从宏观调控的视角分析,票据业务丰富了货币融通的工具和资金来源结构,为国家提供了新式的货币调控手段。
根据天津银行票据案始末分析,天津银行的票据融资业务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商业银行为谋取利益放松风险监管。天津银行票据案中涉及的票据回购业务是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现有的一些管制条例。
现假设票据流转的一般过程:
现A 和B为两家有经济业务往来的企业,A购买B企业商品,但由于资金周转不开,于是要求银行开具承兑汇票给 B 作为“支付手段”。B 拿到了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可以找金融机构 C 贴现达到融资目的,同时将票据交给 C作为担保物。C 拿到票据,又可以找金融机构 D 贴现从而获取资金,与此同时该票据交付给 D质押。在票据流转过程中,金融机构之间的票据融通叫转贴现。金融机构D 取得票据后,可以找央行贴现,该过程称为再贴现。商业银行进行票据贴现时会通过贴现率的差异获得利益,而央行在再贴现时并无套利的目的,而是作为资金调控的手段。
在银行自身利益的驱使下,目前的票据回购业务可能有相当一部分仅仅是为改善银行自身资产负债比率,也可能是基层行完成业务指标而采取的应急措施,因此商业银行大大放松了对票据业务的审查和管理。
2.企业为降低融资成本捏造经济交易。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政府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国内众多中小型企业都面临着同一个问题——融资困难。很多中小型企业经营形式单一,业务量较少,企业信用度不高,资本结構不合理,偿债能力薄弱,因此企业向银行贷款较为困难,2008年信贷危机以来,商业银行加大了对企业贷款的监管,这对中小型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场噩梦,商业银行对企业贷款的审批流程更加严格。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施行,银行贷款利率更自由化,但是对于企业来说融资成本较票据融资贴现成本更高,对于急需短期资金周转的中小型企业,必然会选择票据融资。但由于中小企业的经济业务相对单一且业务量较小,不少企业会选择铤而走险捏造虚假经济交易取得票据,从而向银行融通资金。
3.票据融资资金去向存在监管空白。近年来大规模的票据融资隐性取代商业贷款,融资取得的资金的真正流向无法探究。企业融通的资金信息并不会完全公开,存在相当大程度的信息不对称,监管当局很难分清企业的资金是票据融资还是一般信贷还是企业的自有资金。企业融资获得的资金可能会直接进入股市而并非进入实体经济中。
4.金融中介机构协助隐藏交易对手。在当下的金融市场,金融中介的进入让票据市场变得更加复杂化、并且不可预测。当下众多金融中介发展票据业务,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从事承兑汇票的贴现业务,向客户收取银行承兑汇票、验票,以及联系支付贴现等。最初级的票据中介是撮合交易,即在票据市场搜集信息,撮合企业和银行或银行之间开票、转贴现等的资金融通行为,从中收取一定费用。但是随着金融创新改革的到来,票据业务井喷,在近年爆发的票据案中,一种常见的方式是票据中介“协助”银行之间进行转贴现交易,中介方帮助隐藏真实的交易对手,作为通道行,帮助银行调整资产结构,借贷规模等。但是这种不合法的灰色交易中,不良中介贴现所得的资金并未存入交易银行的账户,而是被其自身挪作他用。
三、天津银行票据案例的借鉴和启发
1.商业银行加强票据审查,不能一味追求融资利润。众多金融中介编造经济交易事项,伪造票据,其根本原因是帮助真正交易对手隐藏借贷规模,甚至在央行对贷款规模做出限制时,商业银行通过票据融资提前抢占份额。在票据融资业务中,作为出资方银行获得利息收入,作为交易对手获得大量资金,其资金去向应得到较为明确的监管,在票据贴现前商业银行应对交易对手的经营、财务状况逐一了解,对票据所对应的经济事项层层核实,不能因为有利可图而放松审查,其带来的风险不可忽视。
2.加速票据电子化的普及程度。国家虽然在不停更新传统纸质票据样式,增加更有力的防伪措施,但是依然存在许多“舞弊创新”,因此需加速推进票据电子化进程。电子票据系统可以防止传统纸票克隆、仿制、灭失、携带和保管不便等问题还采用DVP票款同步交割的清算方式实现了电子票据到期提示付款、贴现、转/再贴现即时转账清算从机制上防范了票据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3.提高员工素质,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在天津票据案中,票据的提前释放原因并没有查清。其原因可能为:一是信息不对称,各部门之间信息没有及时共享导致操作失误从而提前释放票据。二是员工和金融中介相互勾结,将票据返售后,资金挪作他用而没入账银行。由此看来,商业银行首先得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以此提高内部员工的综合素质、各项业务的操作能力以及风险防范能力。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内部应当制定合理的员工激励措施,对不正当行为应及时报告并给予奖励,对工作态度不端正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应有相应的处罚或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结语
随着票据融资业务的迅速发和各商业银行之间产品、服务等竞争的日益增强,风险将长期存在于商业银行票据融资业务发展过程中。各商业银行只有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提高风险识别,防范意识,积极的评估风险,提高内部控制制度和改善员工激励措施,不断创新并兼顾金融安全,商业银行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