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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1997年制定的<水利产业政策>,水利建设项目根据其功能和作用划分为两类:甲类为防洪除涝、农田灌排骨干工程、城市防洪、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性项目;乙类为供水、水力发电、水库养殖、水上旅游及水利综合经营等,以经济效益为主但兼有一定社会效益的非公益性项目.本文仅对乙类非公益性水利项目的民营化、市场化运作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