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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生产的特点是产品固定、人员流动、露天作业多、施工条件差、不安全因素多、规律性差且隐患多,因而必须采取措施,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对监理怎样抓安全控制虽没有专门的规定,但作为建筑市场三大主体之一的监理方,安全控制理应引起重视。《建筑法》详细地对建筑安全生产方针、管理体制、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等作出了规定,把安全生产管理上升到法律高度。因而,在施工监理中监理工程师应该抓好安全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