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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村级集体负债现象十分普遍,截止到2000年末,黑龙江省海伦市村级集体负债总额高达4.8亿元,其中抬款1.5亿元,村均负债132万元,每年仅抬款利息支出就达3500万元,362个村,平均每个村年支出利息9.7万元,有些村变成了人不敷出、资不抵债的“空壳村”。从一方面看,村级负债严重地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弱化了村集体服务功能,影响了干群关系,形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一些村由于整日债主临门,正常工作无法进行;有的村干部为避债东躲西藏,村组织处于瘫痪状态;有的村因债务困扰,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地位和威信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