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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日,中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做出表彰决定,对葫芦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记集体三等功、刘敬华同志记个人二等功。决定中说:“2006年3月25日,辽宁省葫芦岛市沙河营液化气站内一台装有20吨液化气的汽车罐车着火造成火灾,附近农村千余名百姓生命和财产安全遭受严重威胁。从25目11时25分出现火情,到29目11时大火被成功扑灭,经历了96个小时。在这场长达4天4夜的灭火战斗中,葫芦岛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的全体同志紧密配合消防官兵,在火场昼夜奋战,并利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