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税了 书画市场会萎缩吗

来源 :当代中国画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cs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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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对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操作规定进行细化,对拍卖收入进行征税。《通知》将于5月1日实行,届时主管税务机关会“在拍卖单位举行拍卖活动期间派工作人员进入拍卖现场,了解拍卖的有关情况,宣传辅导有关税收政策,审核鉴定原值凭证和费用凭证,督促拍卖单位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此《通知》一公布,怨声一片。一些人认为,一旦对艺术品拍卖的委托方(也就是卖家)征税,难免会助长本就“虚高”的交易价格,而买方市场的不积极态度,更会让艺术品市场萎缩。对此,我不敢苟同。
  其实对书画拍卖征收所得税并不陌生。早在1997年9月,国家税务局就此问题发出文件通知,但相关单位并未执行。2005年3月,北京地方税务局正式发出通知要求北京市拍卖公司执行。2006年4月,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也发出通知要求浙江省拍卖公司执行。可两地执行者寥寥。真正让拍卖所得税引起大家关注的是2006年6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中信总行银行营业部会计管理部下发的文件—《关于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向个人转账支付拍卖款的情况汇报》。此函正式拉开征收拍卖所得税的序幕,但只限于北京。可见对书画拍卖征收所得税是不可避免的趋势。
  不得不承认,如今书画市场价格“虚火”现象严重。究其原因,首先是画家因素。在市场比较火爆的上几年,画家一方面会根据市场供需状况“及时”调整作品的市场价格,比如这个月是3500元每平方尺,下个月就是4000元每平方尺;另一方面则会私下较劲,比如“那个画得不如我的张三都已经卖到了4000元每平方尺,我怎么可能比他低呢?”
  其次是代理人因素。一些所谓的“代理人”、“经纪人”其实并不是代理人、经纪人,他们只是一些聚敛钱财的投机商而已,其职业度是值得怀疑的。如此等等,价格怎能不虚高?如今,现在这些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可见,价格“虚火”并不是因对拍卖征税而造成的。
  当然,对艺术品拍卖的委托方征税后,送拍者为转嫁自己损失,首先会提高作品的价格。比如某位画家的作品在2005年时为8000元每平方尺能买到即算幸运,到了去年底,此价格是出不了手。如果这件作品要送拍,送拍者希望价格至少是9000元。但经过书画市场大开大合洗礼的人渐趋理性,对于虚高的拍卖价格,多会一眼望穿而持观望态度。另一方面,牛气冲天的股票、基金等市场,又吸引了一部分人的注意力,带走了相当一部分资金,进一步使书画市场雪上加霜。一来一往,价格虚高的问题更加凸现。
  而避免价格虚高,又能使交易进行的最佳途径就是私下交易。当初从书画家手中购买作品的人,在《通知》实施后将不大愿意将手中作品送到拍卖公司。因为按照常规,书画家是不会给这些人开具发票。没有发票就意味着“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计算原值的拍卖,“将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市场不分黑猫白猫,它认识的只是经济行为的结果—盈利与否。何处能让市场利润最大化,人就会到何处去。因而,送拍人在《通知》施行后选择私下交易的将多了起来。拍卖公司将迎来征集作品的困难时期。
  但是,拍卖公司的“困难”并不意味着书画市场的萎缩。一个市场只有当它的受关注程度、从业人数、交易总额等指标逐渐减少时,方才称之为“萎缩”。观视目前整个市场的现状,相关数据恰恰是在不断地增长。
  又有人问,“增加了税收成本,我们经营的亏损该由谁来承担呢?”说真的,现在不是探讨谁来承担损失的时候。我更愿意将这种因行业规范而导致部分人利益受损看作是还债,还上几年投机取巧的债—虽然他们中有些人未必投机取巧。另外,换个角度说,近些年拍卖场上假拍事件不断,征收拍卖所得税虽不能杜绝假拍者,至少也会增加假拍者的炒作成本。
  可见,那些持艺术品市场萎缩论的人是在转移视角、避重就轻。在去年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中信银行发函后,此说法就已出现。其实,说白了,这只是利益博弈的借口。只要中国经济的大体形势趋好,艺术品市场就不会萎缩。萎缩的只是艺术市场上的泡沫。
  不过,对于拍卖收入征税也就意味着国家承认送拍人对作品持合法拥有权。此时,我们更要谨防那些来源不明的作品出现在拍卖公司上。比如再出现一个“《雨花台颂》事件”,我们该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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