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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336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自1997年我国新《刑法》增设非法行医罪这一罪名之后,对打击非法行医、维护正常的医疗管理秩序和保障就医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如何准确认定非法行医罪在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分歧,其中对非法行医罪犯罪主体的认定同样出现了许多认识分歧。只有准确界定包括犯罪主体在内的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才能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行为。在此,笔者就非法行医罪的犯罪主体作一浅析,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