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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怀戚先生的名篇《散步》,是一篇能经得起反复品读和深究的好文章。正由于该文具备佳作的特点,因而自1985年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后,便立即引起了人们的格外重视,随即被选入多套中学或中职语文教材,并且语文教学界围绕其所作的解读、赏析以及探究便一直没有间断过,至今仍然令人感到其意蕴深刻,回味无穷,应该还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散步》无疑是一篇小文章,说它“小”,首先是因为它全文不到700字,篇幅实在是极其短小,短小到几乎会被人忽视;其次是因为它写的是“散步”,而散步又属于生活中的小事情,一般很难写出什么令人印象深刻的内容。然而当你仔细品读《散步》之后,你便会发现这篇小文章,其中却有着十分丰富而深刻的意蕴,比许多高头讲章更有玩味之处。
   文章一开首,便直截了当地交待了散步的环境:“我们在田野上散步”,说明所写活动,是在一个十分广阔的背景下进行。正因为广阔,才会有走大路、小路的两难选择,有“走不过去的地方”,所以开首这淡淡的一句,乍一看没有什么新奇之处,细一想却为后文设置特别的情节,预先做了应有的铺垫。一般的作者写散步,大约都会根据平时的习惯或经验,将散步的地点或空间确定在门前的小路上,或者是在邻近的公园里或田地里,轻车熟路,闲庭信步,沿途不会遇到任何障碍。在实际中散步这样再好不过,但对于写文章来说,便缺少了一些特殊情况发生的契机。《散步》的作者,显然对如何写这样的文章,有着与普通作者不同的构思和设计,他要将“散步”放到一个广阔的环境中来写,力争写出与众不同的情趣与气象来。散步是一项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里展开的活动,一般的作者写这样的文章,总是把行程写得很准确、很清楚,把散步时的所见、所闻、所感写得很丰富、很具体,似乎不这样实打实地去写就不叫散步。这样写当然也没有什么大错,其实好多人也就是这样写的,但如果要“妙笔生花”,要写得异彩纷呈而又耐人寻味,这样做就远远不够了。我们先看看《散步》的作者,究竟是如何去写散步行程的:“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我们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从以上描写可以看到,作者对“散步”的路线、行程,并没有多少具体、清晰的描写,而只是概括、笼统地交代了一下,其中有很大的跳跃性。再看看作者在散步途中都看到了什么:田野上“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树上的绿芽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不远处“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在田野上散步,可以看到的景色肯定很多,但作者只选择了那些富有生机和动感的景物来写,而且写这些景物也都是一笔带过,其余的一概未写。
   为什么要这样去写呢?通过仔细品味文本便会发现,这篇文章虽然写的是“散步”,但散步只是作者借以表达主题的一个契机、一个话头、一个载体,他不过是要借助散步创造一个适宜的语境和气氛,表达出更丰富、更深刻的意蕴。既然写作目的不在于散步本身,于是人物具体的行踪便不是很重要,写什么与不写什么,都要考虑是否有利于突出中心。在实际生活中散步,所见、所闻、所感应该是不少的,但写文章不是对实际的照相,而是需要围绕主题来选材,挑那些最能表现或烘托主题的事物去写,这就必须有很大的选择和取舍。为什么作者只写到田野上的“新绿”“树上的绿芽”“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因为“這一切使人想起一样东西——生命”。原来写这些景象的目的和用处,全在于凸显文章的主题:散步的目的是为了保持身体健康,在于激发生命的动力,于是作者在选取写作素材时,便有一种很强的生命意识,凡是能体现勃勃生机的景物便会入眼、入文,否则就视若无睹。因此可以说,《散步》在写什么、不写什么方面做足了文章,它力求用最简明的语言、最短的篇幅,表现出最丰富、最深刻的意义。正由于作者表达十分节制,不愿随意铺陈渲染,因而才使这篇不足700字的精短散文,以小见大,以少胜多,成为读者和研究者一再推崇备至的佳作。
   最令人拍案称奇的是,一篇不到700字的短文,在记叙“散步”过程的同时,竟然描写了四个人:“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这四个人又分属三代人,每个人都分担着不同的角色,人物不能说不多,关系也不能说不复杂。而且作者描写人物的手段也非常高明,往往只用十分简洁的一两笔,就使不同人物的特点跃然纸上。因而四个人也不嫌多,反而倒是个性鲜明,相映成趣,让读者印象深刻,过目难忘。正是由于写出了如此鲜活的人物,才让这篇精短的叙事散文,又有了一些小小说的特征。这里我们不妨简要分析一下,作者究竟是如何描写这几个人物的。首先看看“我”的形象特点。“我”既是“散步”这段故事的叙述者,又是文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还是所写家庭的一家之长,因而“我”在家庭中承担着承上启下、协调各方关系的重要作用。我对母亲的健康十分关心,所以我才劝她外出散步;当儿子与奶奶为走哪条路发生分歧时,“我”适时地表现出对母亲的体贴,妥善地处理了三代人之间复杂而微妙的关系,从而保证了家庭的和睦与幸福。其次看看“母亲”的形象特点。母亲年龄大了,本来不打算出来,但当儿子劝她应该多活动时,她又爽快地同意了。最能凸显母亲个性与心理的细节是:当孙子走小路与奶奶走大路的意愿发生冲突,而儿子毅然决然地作出偏向母亲的决定时,母亲却又忽然改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反映出母亲有着多么宽厚与慈爱的胸怀。再次看看“儿子”是什么样的。写儿子的文字只有两句:儿子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后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虽然仅限于此,但读者却从中看到一个非常可爱的孩子形象,而且有关“妈妈和儿子”的感叹,并不仅仅是单纯的童稚之语,而是其中大有深意且令人回味。至于妻子,作者写她只有一句话:“妻子呢,在外边,她总是听我的。”就是这样一句诙谐的话,也足够让读者会心一笑了。从以上分析看出,篇幅如此短小的文章,竟然有着超乎寻常的巨大容量,仅从简笔勾勒的人物形象来说,就可以给读者提供多方面的阅读与审美体验。    一般说来,记叙性的散文重在写人记事,对于情节是否精彩并没有多么高的要求,只有小说才会追求情节的一波三折。然而《散步》的作者,却在这篇简短的记叙性散文中,充分运用小说的表现手法,设计了一个十分抓人的情节,从而让这篇精短散文显得卓尔不群。这个值得读者再三玩味的情节,便是走小路还是走大路的“分歧”产生以及处理的过程。倘若缺少了这样一个不大不小的“分歧”,缺少了“我”面临“紧要关头”而作出的机智的处理,尤其缺少了母亲在“我”作出有利于她的决断之后、又忽然改变了主意这样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这段散步的经历还值得作者去写吗?这篇精短散文还会有现在这样的亮点吗?这篇文章还会被当成佳作或范文选入教材吗?由此可以看出,这个体现着十分高超的艺术匠心的情节,实在是作者在这篇短文中所放的一个大招,没有它,这段“散步”的经历无足轻重、平淡如水;而有了它,一个平常的题材,便被作者写得风生水起、摇曳多姿。正是这样一个至关重要的情节,让这篇短文一下子挤入了经典的行列,也让他的作者莫怀戚先生名声大噪。也许有人会问:这样一个十分显眼的情节,究竟是作者根据经历据实所写,还是为了使文章出彩而有意虚构的呢?从文学创作的一般性常识来看,两种情况都是有可能的,关键是这样的情节是否符合生活情理。从《散步》的文本实际来看,该情节在设置上显得十分自然、熨帖,完全与文章的整体结构融为一体,因而无论是据实所写还是艺术虚构,都是整篇文章中不可或缺的精彩部分。
   《散步》的主题究竟是什么呢?有些学者认为,该文通过记叙一家人在田野散步的经历,展示了互敬互爱、和睦相处的深厚感情和生活情趣,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也有人认为,该文以“散步”这件平凡小事为思想感情的载体,通过对春天田野一系列景象的描写,告诫人们只有认识生命、善待生命和珍惜生命,才能拥有美好的人生。笔者经过深入品读文本,认为这篇文章通过记叙一家人“散步”,反映了作者對于三代人如何和睦相处的深入思考和感悟,深刻表达了作者对于家庭乃至社会强烈的责任感。为了更深入地探讨《散步》的主题,我们不妨将该文的原标题,与现在的标题作以简要的比较。这篇文章最初发表时叫《三代同行》,现在叫《散步》,想来是选入教材时由编者重新拟定的。究竟哪个题目好呢?叫《散步》紧扣文章内容,通俗易懂,也容易被学生所理解,但这个题目又未免过于平实,也缺乏一定的想象力和吸引力;叫《三代同行》,虽然稍嫌拗口,却赋予了比“散步”更深厚的意蕴,让文章有了言外之意,同时又不完全脱开“散步”,因而较好地体现了作者的写作意图。笔者揣测作者当初不以《散步》为名,而叫《三代同行》,是因为写作重心与目的,不在“散步”而在“三代同行”上,因而以《三代同行》为题,可以更好地深化、拓展和升华主题。一家人在实际生活中“散步”,会出现“大路”“小路”的两难选择,还会遇到“走不过去的地方”,要度过一段幸福的时光,就需要彼此之间的忍让和帮助;而三代之家跋涉在岁月的征途中,要跨越人生的春夏秋冬,同样离不开相互搀扶、互敬互爱。因而在某种程度上,散步可以被看为是人生的一种象征,是一家人共同生活的一个瞬间或缩影。对于“散步”的主题之所以会有不同的理解,恰恰说明了该文思想意蕴的丰富与深刻,也说明了其主题是含蓄而多义的,每个人基于自己的人生经历、知识水平以及审美趣味,对其有不同的理解和领悟。正由于《散步》的主题有多重含义,才使这篇文章具备了经典的品质,经得住人们反复品读与深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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