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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通过现场调研和数据统计,引入重要参数,完善和修正了单位土地面积载畜量计算模型,并以成都市为例,对其主要种植作物的单位土地面积载畜量进行了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以猪当量单位计,在耕地处于平原地区且与养殖场距离小于10km范围的非约束条件下,成都市水稻、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油料作物和蔬菜的单位土地面积载畜量分别为3.80头/亩、2.80头/亩、2.66头/亩、3.91头/亩、0.40头/亩、3.73头/亩和2.88头/亩(1亩≈667m2,下同);(2)以猪当量单位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