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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改革开放之初,在法学领域,最红火者是法律史。1979年9月,中国法律史学会成立于长春,中法史、外法史、中思史、西思史四学科的队伍结成同盟,浩浩荡荡,为法学界各分支中队伍最庞大者。最初的硕士点,法律史居三分之一。报刊上的学术论文,法律史亦占二三成。那时的法律史学,堪称显学。相反,中国法学会及其下辖各研究会大都是在1980年以后才成立的。不过,待成立较晚的经济法、民法、刑法、国际法等学会(研究会)成为新的“显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