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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基本上没有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问题的规定,对于因关联交易披露失真的责任承担,我国尚无明确的法律规范,只按目前<会计法>、<证券法>和<公司法>相关责任规定来追究会计师的责任.会计师对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要达到何种程度并以何种形式披露才符合"真实"披露的要求,而又无需承担法律责任?笔者试从审计上真实和法律上真实的分歧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