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过去的20多年中,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综合国力迅速提升,但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地区差距越来越大,环境与发展的矛盾日趋尖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冲突越来越严重,布局混乱、空间失衡,一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下降。这就要求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进行国土开发创新,进一步规范空间开发秩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此,我国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并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