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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治理”强调政府的中心地位,政府为在共治体系中实现平衡,需要做好领导统筹、协调各方的工作,与我国当前的“一核多元”治理模式高度契合,“一核”为党委和政府,“多元”即社会、市场、公众等其他治理主体。“元治理”视域下,党委是领导核心、政府是负责主体、社会是积极力量、公众是坚实基础、法治是必要保障。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应从完善党委核心政府负责的元治理架构、建立科学有效的领导统筹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和完善法治保障机制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