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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资金收付均纳入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现了“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漏斗”的总体要求。但由于现金结算的特殊性,财政部门难以在事前监控单位提取现金的具体用途,不能有效防范“假发票”、“多开发票”等违法、违纪行为,为了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管理效率和监控水平,将资金监督关口有效前移,这不仅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公共财政管理的必然要求,更是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延伸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