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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来,花都区检察院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为民宗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持务实清廉作风,确保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关键词 党的群众路线 务实清廉作风 人民检察院
作者简介:倪代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8-202-02
一、花都区院坚持群众路线,践行为民宗旨,保持务实清廉作风的整体情况
(一)深入开展司法为民教育、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司法为民意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通过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干警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在司法工作中自觉坚持群众路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法律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厂”等一系列活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深入了解民情民意。结合日常办案工作,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广播、报纸等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媒体,开通“花都检察”官方微博,深入宣传检察工作,让人民群众逐步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
(二)依法妥善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将“检察开放日”开展到乡镇,联合镇街纪委赴区内主要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掌握社情民意;与花都区司法局联合签署《关于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畅通社会矛盾化解渠道;向全区村两委成员及经济社长发出“检察长一封信”,启动“万名村民代表进课堂”活动,着力从源头上减少农村社会矛盾。针对花都区内民营企业多、外来民工多、劳动争议多的实际情况,大力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制定了《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的意见》,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三打两建工作,依法从严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司法问题,提高司法为民工作水平
针对群众反映“办事难”等问题,大力开展“窗口”建设。通过实行举报宣传周、电话举报、电子邮箱举报以及奖励举报人等措施,便于群众举报犯罪行为。注册、开通了律师阅卷网上预约免费邮箱,提供“全天候”阅卷预约便捷服务,畅通律师阅卷渠道。
针对群众反映“控告难”、“申诉难”等问题,狠抓信访、控告、申诉工作。深入落实信访首接负责、检察长预约接访、当事人约见检察官、重大信访信息报告等制度。制订出台《关于民事行政检察息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有效解决民行申诉案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依法保证了当事人的申诉权。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反腐败”问题,花都区检察院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联系群众、促进执法办案的有效载体,与公安、工商、海关、金融等10多个单位联签《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协议》,形成内外联动机制。坚持“监督者也要受监督,反腐败先打预防针”的原则,将检察机关放在与其他案发单位和被预防单位平等的地位上,形成“互相监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双向预防”制度。坚决从严查处职务犯罪案件。
(四)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建立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按照高检院《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0年版)》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了一批规范办案程序、保证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的制度。积极开展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使人大、政协监督成为人民群众代表监督检察工作的有效方式。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准确发布检察信息,主动引导舆论,认真对待媒体的监督报道,发现办案中的错误及时予以改正。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
二、在坚持群众路线,践行为民宗旨,保持务实清廉作风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与新时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不适应,群众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有些干警对新时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与公正司法的关系理解得不到位,认为检察工作主要是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群众路线联系不大,将检察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割裂开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意识不够强。在开展司法为民工作上发展不平衡,一些措施落实得不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够。如针对性地做好群众释法说理工作的能力不够,不善于通过释疑解惑帮助群众正确认识司法问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机械按照法律规定,缺乏与群众沟通的技巧,忽视群众的理解与感受。
(二)工作作风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
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工作作风上存在工作效率不高,敬业精神不足,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群众观念较差,对待群众不够热情;有的工作漂浮,不求实效,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在学风上不端正,不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有的只注重业务学习,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生活作风上淡薄艰苦奋斗的传统,贪图安逸,考虑个人利益较多,集体利益想的少。这些问题虽是个别现象,但不同程度影响了检察工作的开展。
(三)反腐倡廉建设与司法为民工作要求不适应
虽然近年来花都区检察院大力推行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成效十分显著,但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仍不健全,廉政监督机制仍未达到“四不为”要求,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不容忽视,确保办案质量与效率的管理制度未成体系,对干警的岗位目标考核缺乏科学性,一些制度制订后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践行為民宗旨,保持务实清廉作风应当采取的措施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树立群众观念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新形势下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提高执法公信力,维护司法公正的重大举措。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的是广泛动员,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在检察工作中自觉贯彻群众路线。利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拓展服务群众渠道,提供更多便民利民措施,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路线教育,极大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立足检察职能,做到相互促进,不能“两张皮”。 (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群众工作的能力,把法律监督的着力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上来
一是要加大对侵害群众行为的查处和纠正。二是要加大对群体性纠纷处理工作。三是要加大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逐步加大在岗培训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干警的法律业务素质和实际执法能力,提高他们在基层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四是要加大对保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工作。要不断探索完善各项相关制度规定,并切实抓好检查指导,确保把各项便民、利民、为民措施落到实处,依法充分保护好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把法律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探索在乡镇、街道、社区建立乡镇检察室、检察办事处、检察联络站等派出机构。发挥派出机构的检察职能作用,密切联系基层群众,依法開展对基层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
(三)切实改进检察机关的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
检察机关坚持务实作风,就是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高检院的实施办法,切实改进会风、文风、调研作风、执法作风,努力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上取得新的明显成效。转变作风要在求实效上下功夫。首先,要在强化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要对现有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的对照检查。要深化检务公开,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采取公开办事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等措施,量化服务内容,硬化服务力度,提高服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其次,要建立民主考评,互相监督的机制。民主考评一要有细则,二要求真实,三要定时间,四要入档案,要消除各种消极因素,净化干警的心理环境。在监督方面,可采取上下监督、内外监督等多种形式,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能,对检察干警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从严治检。第三,要坚决实施优胜劣汰,吐故纳新的举措。在狠抓作风建设的同时,一定要与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改变人事上的静止状态,增强危机感和竞争意识,加大工作压力,加快工作节奏,让那些混日子、等位子甚至违法违纪人员,或自我更新或另找位置,这样不仅有利于干警队伍走向高素质,而且更有利于促进工作作风的大转变,有利于提高检察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强化自身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不断健全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
打铁还需自身硬。检察机关是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必须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加强纪律建设为保障。铁的纪律是检察队伍抵御诱惑、不出问题的重要保证。要严明政治纪律,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上下级检察院的领导体制,确保检令畅通、令行禁止;严格落实廉洁从政、廉洁从检规定,对违纪者绝不手软。深入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为重点。“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没有不受监督的个人。”检察机关监督别人,首先要管好自己。领导干部必须正人先正己,自觉接受监督,清正廉洁、秉公用权。执法办案,是腐蚀与反腐蚀重点领域,必须使各执法环节形成有效制约监督,办案人员自由裁量权和对外交往活动得到有效规范,确保检察权科学合理、规范有序运行。同时,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高把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转化为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的能力。对群众通过信访、网络、微博等渠道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处。对违法违纪的检察人员,要严肃查处,绝不袒护。
关键词 党的群众路线 务实清廉作风 人民检察院
作者简介:倪代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8-202-02
一、花都区院坚持群众路线,践行为民宗旨,保持务实清廉作风的整体情况
(一)深入开展司法为民教育、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司法为民意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通过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干警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在司法工作中自觉坚持群众路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法律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厂”等一系列活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深入了解民情民意。结合日常办案工作,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广播、报纸等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媒体,开通“花都检察”官方微博,深入宣传检察工作,让人民群众逐步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
(二)依法妥善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将“检察开放日”开展到乡镇,联合镇街纪委赴区内主要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掌握社情民意;与花都区司法局联合签署《关于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畅通社会矛盾化解渠道;向全区村两委成员及经济社长发出“检察长一封信”,启动“万名村民代表进课堂”活动,着力从源头上减少农村社会矛盾。针对花都区内民营企业多、外来民工多、劳动争议多的实际情况,大力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制定了《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的意见》,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三打两建工作,依法从严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司法问题,提高司法为民工作水平
针对群众反映“办事难”等问题,大力开展“窗口”建设。通过实行举报宣传周、电话举报、电子邮箱举报以及奖励举报人等措施,便于群众举报犯罪行为。注册、开通了律师阅卷网上预约免费邮箱,提供“全天候”阅卷预约便捷服务,畅通律师阅卷渠道。
针对群众反映“控告难”、“申诉难”等问题,狠抓信访、控告、申诉工作。深入落实信访首接负责、检察长预约接访、当事人约见检察官、重大信访信息报告等制度。制订出台《关于民事行政检察息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有效解决民行申诉案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依法保证了当事人的申诉权。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反腐败”问题,花都区检察院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联系群众、促进执法办案的有效载体,与公安、工商、海关、金融等10多个单位联签《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协议》,形成内外联动机制。坚持“监督者也要受监督,反腐败先打预防针”的原则,将检察机关放在与其他案发单位和被预防单位平等的地位上,形成“互相监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双向预防”制度。坚决从严查处职务犯罪案件。
(四)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建立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按照高检院《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0年版)》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了一批规范办案程序、保证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的制度。积极开展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使人大、政协监督成为人民群众代表监督检察工作的有效方式。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准确发布检察信息,主动引导舆论,认真对待媒体的监督报道,发现办案中的错误及时予以改正。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
二、在坚持群众路线,践行为民宗旨,保持务实清廉作风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与新时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不适应,群众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有些干警对新时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与公正司法的关系理解得不到位,认为检察工作主要是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群众路线联系不大,将检察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割裂开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意识不够强。在开展司法为民工作上发展不平衡,一些措施落实得不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够。如针对性地做好群众释法说理工作的能力不够,不善于通过释疑解惑帮助群众正确认识司法问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机械按照法律规定,缺乏与群众沟通的技巧,忽视群众的理解与感受。
(二)工作作风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
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工作作风上存在工作效率不高,敬业精神不足,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群众观念较差,对待群众不够热情;有的工作漂浮,不求实效,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在学风上不端正,不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有的只注重业务学习,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生活作风上淡薄艰苦奋斗的传统,贪图安逸,考虑个人利益较多,集体利益想的少。这些问题虽是个别现象,但不同程度影响了检察工作的开展。
(三)反腐倡廉建设与司法为民工作要求不适应
虽然近年来花都区检察院大力推行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成效十分显著,但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仍不健全,廉政监督机制仍未达到“四不为”要求,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不容忽视,确保办案质量与效率的管理制度未成体系,对干警的岗位目标考核缺乏科学性,一些制度制订后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践行為民宗旨,保持务实清廉作风应当采取的措施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树立群众观念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新形势下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提高执法公信力,维护司法公正的重大举措。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的是广泛动员,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在检察工作中自觉贯彻群众路线。利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拓展服务群众渠道,提供更多便民利民措施,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路线教育,极大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立足检察职能,做到相互促进,不能“两张皮”。 (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群众工作的能力,把法律监督的着力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上来
一是要加大对侵害群众行为的查处和纠正。二是要加大对群体性纠纷处理工作。三是要加大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逐步加大在岗培训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干警的法律业务素质和实际执法能力,提高他们在基层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四是要加大对保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工作。要不断探索完善各项相关制度规定,并切实抓好检查指导,确保把各项便民、利民、为民措施落到实处,依法充分保护好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把法律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探索在乡镇、街道、社区建立乡镇检察室、检察办事处、检察联络站等派出机构。发挥派出机构的检察职能作用,密切联系基层群众,依法開展对基层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
(三)切实改进检察机关的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
检察机关坚持务实作风,就是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高检院的实施办法,切实改进会风、文风、调研作风、执法作风,努力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上取得新的明显成效。转变作风要在求实效上下功夫。首先,要在强化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要对现有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的对照检查。要深化检务公开,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采取公开办事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等措施,量化服务内容,硬化服务力度,提高服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其次,要建立民主考评,互相监督的机制。民主考评一要有细则,二要求真实,三要定时间,四要入档案,要消除各种消极因素,净化干警的心理环境。在监督方面,可采取上下监督、内外监督等多种形式,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能,对检察干警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从严治检。第三,要坚决实施优胜劣汰,吐故纳新的举措。在狠抓作风建设的同时,一定要与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改变人事上的静止状态,增强危机感和竞争意识,加大工作压力,加快工作节奏,让那些混日子、等位子甚至违法违纪人员,或自我更新或另找位置,这样不仅有利于干警队伍走向高素质,而且更有利于促进工作作风的大转变,有利于提高检察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强化自身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不断健全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
打铁还需自身硬。检察机关是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必须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加强纪律建设为保障。铁的纪律是检察队伍抵御诱惑、不出问题的重要保证。要严明政治纪律,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上下级检察院的领导体制,确保检令畅通、令行禁止;严格落实廉洁从政、廉洁从检规定,对违纪者绝不手软。深入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为重点。“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没有不受监督的个人。”检察机关监督别人,首先要管好自己。领导干部必须正人先正己,自觉接受监督,清正廉洁、秉公用权。执法办案,是腐蚀与反腐蚀重点领域,必须使各执法环节形成有效制约监督,办案人员自由裁量权和对外交往活动得到有效规范,确保检察权科学合理、规范有序运行。同时,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高把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转化为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的能力。对群众通过信访、网络、微博等渠道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处。对违法违纪的检察人员,要严肃查处,绝不袒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