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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湖北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经过多次调研,近期出台了《湖北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意味着湖北省企业又多了一条融资渠道。
《意见》规定,住所在湖北省境内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都可以其合法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作质押,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商标权质押贷款的额度以质押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评估价值为主要参考依据,原则上不得超过商标评估价值的50%。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30日,湖北省已有注册商标8万多件,其中省著名商标704件、中国驰名商标56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2件。《意见》的出台,将使该省拥有注册商标特别是著名、驰名商标的企业更好地发挥商标带动效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商标无形资产的资本化运作。
《意见》规定,住所在湖北省境内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都可以其合法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作质押,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商标权质押贷款的额度以质押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评估价值为主要参考依据,原则上不得超过商标评估价值的50%。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30日,湖北省已有注册商标8万多件,其中省著名商标704件、中国驰名商标56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2件。《意见》的出台,将使该省拥有注册商标特别是著名、驰名商标的企业更好地发挥商标带动效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商标无形资产的资本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