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俗语考释四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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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清时期出现了一大批在不同程度上保留当时方言成分的通俗文献,是后来人研究那些时期方言俗语的不可忽略的资料。本文主要对清代俗文献里被人们误解或者解释不清楚的几个俗语加以考释,涉及的有“老獾叨”、“七十三八十四”、“七大八”、“匙箸捞不起来”。有些俗语的特点是使人不容易看出它为什么表达某种意思,而以往的解释多限于意思的说明,而并不去说明为什么会是这种意思。基于这种状况,本文对俗语的解释则力求“究其然”也“究其所以然”。
  
  1 老獾叨
  
  据调查,“老獾叨”应该是清代山东地区流行的方言俗语,《醒世姻缘传》、《聊斋俚曲》里均可见到。《俚曲》有的作“老獾叼”,属于“叨”、“叼”字形相近致误。《醒》一律作“老獾叨的”,而且“老獾”也儿化为“老獾儿”;《俚曲》则一律作“老獾叨(叼)”,未见儿化形式。例如,《醒》第九回“你要不说俺那亲家倒还罢了,你要说起那刻薄老獾儿叨的来,天下也少有!”第六十四回“在我家里倒也便易,只是俺公公那老獾叨的咕咕哝哝,我受不的他琐碎。”第六十四回“你昨日对着我骂了你公公一声老獾叨的,这一句不得一千卷经,怎么忏悔得过来?”第七十三回“我咬了他下子,老獾儿叨的还嗔我咬了他儿,说我惹下羞人的事了,要写休书休我哩!”再看《俚曲》的例子,《墙头记》:“王银匠老獾叼,合咱爹久相交,头发根儿尽知道。”《慈悲曲》:“骂了声张讷忘八也么羔,怎么去找那老獾叨?”
  “老獾叨”究竟是什么意思?路大荒聊斋俚曲《土语注解》:“老獾叨——老贼,有骂人的意思。”其他论者也把这一俗语解释为“骂人的话”。“老獾叨”当然不会是什么“老贼”,至于它为什么是骂人话、具体的含义究竟是什么?这些从此前已有的解释中都得不出答案。“老獾叨”的“叨”也是山东地区方言词,“咬”或者“吃”的意思(现代山东方言仍在用),那么“老獾叨”就是“老獾咬”、“老獾吃”的意思。老獾,即獾,又名狗獾,哺乳动物,趾端有长而锐利的爪子,善于掘土,穴居。獾通常居于山野,但在平原地区,它又往往穿墓为穴,因此乡俗误认为獾喜食(叨)人尸。这样,“老獾叨”就无异于骂人“死人”、“死东西”或者咒人“该死”了!而在清代俗文献里,字眼上明明以“死”骂人的詈词可以说俯拾皆是(不繁举),“老獾叨”这一俗语的确实意义即在于此。随着社会变迁、自然环境变化,狗獾这一动物在现代山东地区已难得见到,狗獾穿墓为穴的现象也不复存在,因此清代俗语“老獾叨”在当今口语里早已消失,这也就无怪乎学者面对历史上的俗语只知其为“骂人话”而不知其何以为“骂人话”了。方言俗语随时代而变,也随自然环境而变,这也是从事历史俗语词考察所应留意的问题。
  
  2 七十三八十四
  
  《醒》第四十八回写狄婆子鞭打薛素姐,“狄婆子也像他骑着狄希陈的一般使屁股坐着头,打了四五十鞭子,打的那素姐七十三八十四无般不骂。”自古传说孔子七十二而逝,孟子八十三而死,圣人尚且不能超越七十三八十四的年寿,所以通常也就把“七十三八十四”作为一般人的最高寿限。至少在山东地区,民间至今仍有“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的俗语流传。因此,有论者认为《醒》“七十三八十四”即取其义,是咒骂人死的俗语词。
  然而,《醒》例原文为“打的那素姐七十三八十四无般不骂”,“七十三八十四”与“无般不(骂)”共现,都是表全量。因此,“七十三八十四”实际上是用并列数词短语来表示行为的周遍,所以才又说“无般不骂”,可以包括但并非仅是咒骂人死的词语。另外可用作证据的是,“七十三八十四”作为俗语在时代早于《醒》的《水浒传》里就可以见到,意思与《醒》书也正相同。如《水浒传》二十一回写阎婆撮合宋江与阎婆惜重新和好,其中有这样的话:“唐牛儿捏脚捏手上到楼上,板壁缝里张时,见宋江和婆惜两个都低着头,那婆子坐在横头桌子边,口里七十三八十四只顾嘈。”这里的“七十三八十四只顾嘈”是阎婆“杂七杂八只顾叨叨”的意思,而不会是阎婆在骂詈或咒骂人死。更有说服力的是,《水浒传》同回同样意思的话又有另一种表达:“那婆子吃了许多酒,口里只管夹七带八嘈,正在那里张家长李家短,说白道绿。”“口里只管夹七带八嘈”也就正是“口里七十三八十四只顾嘈”,表明俗语“七十三八十四”就是“杂七杂八”或“乱七八糟”的意思。
  
  3 七大八
  
  《醒》第二回:“他高大爷先不敢在你手里展爪,就是你那七大八,象个豆姑娘儿是的,你降他象钟馗降小鬼的一般。”又如第七十五回说到媒人给狄希陈做媒:“过了两日,二位媒人又有一家相应的,去到狄希陈下处商议。狄希陈说道:‘我一来也拣人材,我二来也要缘法。我自家倒选中了一门可意的,只怕你两个没本事说。’两个媒人道:‘你要说那差不多的人,俺怎么就没本事说?你要说那大主子,他不给人家做七大八,俺敢仔没本事说!”“‘七大八”就都是“七大八小”隐去了“小”,“小”指的就是妾,俗称小老婆。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小”地位卑下、受人欺视,这也就是指“小”不直接说“小”而用隐字语的原因。隐字语,特点是往往把俗语隐去后一字,而隐去的这个字才是真正所用的词和义。“七大八”的原式是“七大八小”,“七大八小”较早与“三妻四妾”意思差不多,“大”指的是妻、“小”指的是妾。因此,“七大八小”也用作“妻妾”的代称,这在《醒》里是有确切证据的。如第四十四回:“狄亲家房中又没有七大八小,膝下又没有三窝两块,只有一男一女;两个老人家年纪也都是望七的时候,你过门去,第一要夫妻和睦,这便叫是孝顺。”这里的“七大八小”义同“三妻四妾”,也就是成群的妻妾。
  可见,“七大八”就是“七大八小”的隐字语,不过在《醒》里有时是用全式“七大八小”指“小”,而不是形成隐语。如第八十二回:“又兼刘振白那乔腔歪性,只知道自己,余外也不晓得有甚么父母妻子……,后来又搭识了个来历不明的歪妇,做了七大八小。新来乍到,这刘振白‘饿眼见了瓜皮,就当一景’,掀上掇下,把嫡妻越发不希罕了。”“做了七大八小”,是取“小”、表示“做了小(小老婆)”的意思。此外,“七大八小”又有表示“大小不一”或“忽大忽小”的例子,与上述用法不同。如第八十八回:“怎禁的贼人胆虚,一双眼先不肯与他做主,吒吒稍稍,七大八小起来。”不能一律看待。
  
  4 匙箸捞不起来
  
  《醒》第六回:“珍哥做戏子的时节,晁住整日斗牙磕他(打)嘴不了。临买他的时,讲价钱、打夹帐,都是他的首尾,两个也可谓倾盖如故的极了,这个昏大官人偏偏叫他在京守着一伙团脐过日。那晁住媳妇就合珍哥一个鼻孔出气,也没有这等心意相投。晁住夫妇渐渐衣服鞋袜也便华丽得忒不相了,以致那闺门中的琐碎事体叫人说不出口,那个昏大官人就象耳聋跟瞎的一般。也不十分回避大官人了,只是那旁人的口碑说得匙箸都捞不起来的。”又如第四十三回写晁住对着晁夫人说珍哥和刑房张瑞风明铺夜盖的皮缠、跟那禁子们鬼混:“晁夫人问:‘你听见谁说?你才进去见来么?’晁住说:‘谁没说?只是不好对着奶奶学那话,使匙儿撩的起来么?’”(“撩”在山东方言里即“捞”的意思)。
  论者解释“匙箸捞不起来”为“被人说得十分难听,难以言说”。这样解释从意思上看是不错的,但是事情或言语是可用匙箸来捞的吗?为什么“事情或言语难以言说”要用“匙箸捞不起来”或者“使匙儿撩不起来”表示呢?这与俗语利用了汉语词的同音关系有关。俗语形容事情或者言语难以向人表述(通常指为人所不齿的言行),往往用歇后语“马尾穿豆腐,提不起来”表示。“提”,本即“以手提物”的动作,而“提”也有“说起”的意思,这两处的“提”是同音关系。“提”表示“说”、“提说”在现代汉语里成为常用词,《醒》里就已可见到很多。如第十七回:“幸得那梁生、胡旦只是叩头称谢,‘一向取扰,多蒙覆庇’,再不提些别的事情。”第五十八回:“再不必提,这一定是相于廷干的勾当。”第八十一回:“俺两人名虽异姓,实胜同胞,说起关张生气,提起管鲍打罕。”
  “箸”是捞食的器具,而“匙”是可捞汤食的器具,稀软汤水也可捞起,言行不堪竟至于“匙箸捞不起来”或者“使匙儿撩不起来”,这较之“马尾穿豆腐,提不起来”岂非更甚?可见,“匙箸捞不起来”和“使匙儿撩不起来”是缘于“事情或言语难以提起”利用词的同音关系(由动作的“提”到言语的“提”)而加甚(由“不能提”到“不能捞”)形成的俗语。否则,动词“捞/撩”是不可能用于支配言语的(即言语无法“捞/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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