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办理行受贿案件实践中,转交行受贿款的第三人截贿情形屡见不鲜,但实务界对截贿行为的定性尚存分歧。本文将对截贿行为所侵害的法益进行分析,对比国内外的财产罪法益理论,从侵占罪、诈骗罪、贿赂犯罪的视角出发,以行贿、受贿以及利用转交退贿之机三个角度分析截留贿款行为的性质,以求对截贿行为的全面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