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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乡生态化背景下,实施生态农村建设是山西省转型跨越发展的必然选择。根据城乡生态化对建设生态农村的基本要求,以山西省榆次区和灵石县生态农村建设为例,从生态产业建设、生态人居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文化建设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提出了"公众参与的生态农村建设机制"、"法律管制的生态农村建设机制"和"激励机制的生态农村建设机制",对生态农村的建设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