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的才华比写作的才华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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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大概从十岁开始,就阅读《圣经》。但是,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其实是蛮讨厌《圣经》的,也根本不会主动去读。当然,我是不敢说的,如果我这么说,只会显得我自己很无知,因为《圣经》太有名了嘛,所以,我也就随大流地说,嗯,写得好。

  最近一阵子,各式各样的写作班,忽然遍地开花。我身边好多朋友,不拘以前是干什么的,忽然都开始热衷于写作,也经常收到有人写邮件给我,问我都是怎么学写作的。
  自媒体如日中天,会写作的优势,这时候就表现出来了。写得好的人,就有显而易见的红利,最低的红利,是能收获他人的理解和关注,获得孤独的纾解;更高的红利,甚至还能成名,赚钱,接广告,成IP,走上人生巅峰啥的。
  于是,一股脑地都想来学写作了,憋得慌的人,想通过写作来疏解自己的倾诉欲,或者更有点追求的,希望通过写作,来为自己的人生找一个定位,为前途找一个突破口什么的。
  但是,我要说,虽然你很想把写作学好,恨不得一个写作班学下来,马上就能妙笔生花,但写作这事,真的和别的事不太一样,技巧虽然也有一些,但真不是仅仅通过了解一些技巧,或通过简单的重复劳动就能写好的。
  因为大家都没有时间,都追求速成,追求抄近路,就把眼睛盯着写作的技巧,但其实,忽略了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就是阅读。而在我看来,阅读的才华,远比写作的才华更为重要,而写作的才华,也一定是和阅读的才华相生相伴的。
  在我看来,很多好作家,首先都是有极高的阅读才华的。
  比如米兰·昆德拉,他自己的小说写得极好,但是在《小说的艺术》这本书中,完全展露出他作为一个读者高超的阅读才华;再比如曹雪芹,他在红楼里,曾经借贾母、黛玉之口来评论前人的诗作,一样是犀利别致,让人印象深刻;又比方说莫言,他的偶像是福克纳,他写过一篇文章《说说福克纳老头》也是非常地有趣,感兴趣的人可以找来一读;再比如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精彩的洞见简直层出不穷……举不胜举,几乎所有的好作者,都曾经站在读者的角度上,写出过精彩的文学评论,而且很多作者,在我看来,他的阅读才华,甚至远胜于写作的才华。
  因为很简单,阅读是水池,而写作是水桶。要想有充沛的思想放进自己的作品中,强大的阅读才华是必不可少的。阅读的才华,其实也就是理解的能力,能力这玩意,一以贯之,一通百通,无论是读,是写,是分析文本,还是分析世界,处处给力,处处好用。
  举个我自己的例子,我大概从十岁开始,就阅读《圣经》。但是,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其实是蛮讨厌《圣经》的,也根本不会主动去读。当然,我是不敢说的,如果我这么说,只会显得我自己很无知,因为《圣经》太有名了嘛,所以,我也就随大流地说,嗯,写得好。但是好在哪呢?我根本不知道。
  比如,《但以理书》第三章中,写了这么一件事,尼布甲尼撒王铸造了一座金像,要行开光之礼,《圣经》是这么描写的:
  “那时传令的大声呼叫说:“各方、各国、各族的人哪,有令传与你们: 你们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当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 因此各方、各国、各族的人民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曾经,我看到这一段,心理活动就是,我去,这也太啰嗦了。要是让我来写,首先“各方、各国、各族”有必要出现这么多次吗?直接划掉,改成“他们”不就完了吗?“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也是够啰嗦,有什么必要非得这样重复呢?
  但是有一天,当我再看到这段文字的时候,忽然就明白了,它为什么这么写。
  为什么呢?因为要制造一种压迫感,通过这样的陈列和重复,来为王的盛典制造一种如临现场的声势,通过“各方、各国、各族”的不断重复,让我们看到了如蚂蚁般密集的人民,不断地在王的金像面前下拜。通过对“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的重复,让我们看到了一种皇族威权的不可侵犯,也唯有如此不断地重复,加强这种心理威慑,把场面的氛围充分铺垫出来,才可以更好地带出下面的情节:所有的人都臣服于这一权威之下,跪拜金像。而唯有但以理不拜。也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地让读者了解到,但以理的勇气,是怎样的冒天下之大不韪。唯有如此,这个故事的核心精神才能立得起来。所以这样的重复,并不是啰嗦,也并非无用的闲笔。
  类似这样的理解,在我后来阅读《圣经》的过程中,一再地发生,如同找到一个个小小的拼图,让我看到了隐藏在这本《圣经》之下的另一本《圣经》。也正因为如此,我才真正感受到了阅读《圣经》的乐趣。
  再举另一个例子,毕飞宇的《小说课》中,有一段关于《水浒》的解读,说的是林冲杀人,施耐庵是这么写的:
  “(林冲)将尖刀插了,将三个人的头发结做一处,提入庙里来,都摆在山神面前供桌上,再穿了白布衫,系了胳膊,把毡笠子带上,将葫芦里冷酒都吃尽了。被与葫芦都丢了不要,提了枪,便出庙门东头去。”
  看完这段,我们先停一停,请问各位,你在这段里,读出了什么?
  相信很多人第一次读时,看到此处,只是一带而过。这有什么出奇的呢?比起“鲁提辖拳打镇关西”那样浓墨重彩的段落,又或是比起潘金莲勾搭西门庆的故事来说,这一段简直是稀松平常,无非就是做了一些零碎事情,连一点形容词的渲染也无。可是,就是这样简淡到近乎白描的段落,却不能细看,一看之下,简直堪称可怕,说是背后冒凉气都毫不为过。
  可怕在哪里呢?可怕,就可怕在这种平淡,这种冷静。这是刚刚杀完了三个人的林冲,一个被逼到了命运的绝路之上,还处在极度暴怒之中的林冲。这不是一次有预谋的杀人,而是激情之下的殺人。而你再看林冲的反应,却冷静得就像是做家务似的,按部就班地处理现场:先用仇人的脑袋做了祭品,再换掉血衣,把酒葫芦扔了,甚至还没忘记喝掉那一点残余的剩酒。这就够变态了,然后他提起枪,往东走了。   他为什么往东走?这一句很容易被忽略掉。很简单,因为城在西边,往西走就是进城,自投罗网,所以他往东走。这就是林冲。一个“往东走”这么简单的句子,就把林冲这个人的性格,他的冷静,他的可怕,他的决绝,都写出来了。但是,作者写出来了,读者却能不能看出来呢?到了这个时候,就是拼阅读才华的时候了,看得出来,你就会毛骨悚然,看不出来,你就会觉得稀松平常,一带而过。
  如果说好书是一座冰山,水面上露出来的东西只有1/10,那么一个好的读者,一个有阅读才华的人,就能够把水面下的9/10都给打捞上来,那么同样是读书,你的所得就比别人多得多。就像同样拿到一本武功秘籍,有人就当是天书,一字看不懂,扔在一边吃灰;有人能懂一半,能练出个防身的本事;有人就能参透其中最精微的要诀,练出一套绝学,独步武林。
  所以,你怎么学写作呢?去学一套写作的公式吗?去背几个范文吗?这都是治标不治本的路子。说到底,要学写作,不是一个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要想写得好,你必须先学会阅读,你读明白了,自然就能写得出来。你阅读的才华越高,你写作的能力就越强,甚至我可以这么说,阅读的才华,就是写作的才华。
  人家的書,写得好在哪里,你都看不出来,你反而能写得好,这有可能吗?阅读的重要,一方面是帮助你训练直觉,训练理解力,另一方面,是帮你建立一个好的写作标准,好的文字是什么质感,好的结构是怎么去编排的。
  我发现,有阅读才华的人,通常都是一种神来之悟,能把一些毫不相关的东西连接起来,却又令你觉得真是天作之合,有恍然大悟的感觉。这个除了本身的记忆力好,知识量储备得多以外,生理上的基础,大概就是脑神经触突特别多,所以各种信息的交流密度就比别人也快很多。
  但是你看到这里,也不要就灰心气馁,心想自己没有才华,就自我放弃吧。不必如此,因为,阅读的才华,除了少数天才以外,几乎没有人是与生俱来的,这绝对是可以锻炼的,可以提高的,而提高的方式,我个人经验,认为有以下三条:
  首先,你要学会去给自己找问题,去寻找文字中的蛛丝马迹,去揣摩很多看似无关紧要的细节,多问一问,他为什么这么写?换了我,我会怎么写?然后试着从不同的角度去回答这些问题,搞不好就被你发现了一个大冰山。先学会提问题,这是找到答案的第一步。
  读书,最忌讳贪多和虚荣,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似的,唏哩呼噜就吞一堆,然后把书一丢,我看完了,然后跟人炫耀,你看我读了这么多书,有用吗?你消化了吗?甚至有的人,兴致勃勃找人列了一堆书单,结果没有一本读得下去,然后就发脾气了,什么玩意,看不懂,好啰嗦,好无聊,评个一星,写个“装逼”,然后就给打发过去了。下一次,又来要书单,又是同样的结果。浮躁,急功近利,这都不是一个阅读的好态度。
  第二,你要学会写书评,写读书笔记。读完一本书,有什么所得,琢磨出什么,想到些什么,就随手写下来。哪怕一开始啥也写不出来,那么,能在书上做个标记,画个重点,写个疑问,也总比啥也没有的强。有意识地训练自己去想,去表达,时间长了,阅读的能力就会逐渐地提高。
  第三,学会去看别人的读书笔记。这一点也是豆瓣最大的意义所在,不管你看没看懂,去看看别人怎么说,搞不好就能给你点化出一些思路。慢慢地,你就能找到感觉了,今天解一个穴,明天解一个穴,慢慢地你就会发现自己的任督二脉就被打通了,再看以前看不懂的书时,也能看出自己的心得,颇觉趣味无穷了,这种感觉真是千金不换,幸福无比。
  这是一个积累的过程,是基本功,没的近路走,但是你踏踏实实地走下去,困而求知,无论天分高低,总会逐渐看到自己的进步。
  在我看来,这才是学习阅读,也就是学习写作的正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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