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培育进展与趋势

来源 :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damsqiu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复杂工程。在相关政策和机制的加速完善过程中,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相关的产业实践不断深入,取得了一定的积极进展,但仍面临着数据供需不充分、流通规则不完善、配套支撑不健全等瓶颈和阻碍。随着数据基础制度的加快落地,我国数据要素市场有望从强化公共数据供给应用、加快构建数据交易流通规则体系、完善数据要素市场生态等方面继续突破。
其他文献
马氏体时效钢的热处理是实现其优异综合力学性能的关键工序,将时效工艺中的空气替换为水蒸气,有助于形成保护性氧化膜提高其耐蚀性。对T-250(00Ni18Mo3Ti1Al)和00Ni12Cr5Mo3TiAlV两种马氏体时效钢进行高温蒸汽氧化试验,采用X射线衍射仪、扫描电子显微镜及能谱仪对氧化膜进行表征,使用拉伸法测试膜层与基体的结合性能。结果表明:两种钢的蒸汽氧化膜外层均由Fe3O4和少量Fe2O3组
期刊
从商品经济迈向数字经济这一过程的实质是从商品逻辑转向数字逻辑。这一转向带来了主体上、空间上、要素上和价值上的治理挑战。数字经济治理正在经历重要的时代变革,形成了包容平衡的治理理念、三元构架下的治理模式、敏捷穿透的治理方式、技术嵌入的治理路径和安全可控的保障体系。这些治理变革推动着对数字经济秩序的总体性塑造,进而确立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原则,构建了有效的数字经济法律体系,探索了新型的数字治理机制,塑
期刊
在我国,越来越多的地方立法呈现出以公共数据开放替代政务(政府)数据开放的制度趋势。公共数据被定义为公共机构在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数据。凡落入公共数据范畴,就应当汇集于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以向社会开放。但公共数据不是被事先界定的,而应当依据数据开放行为的性质来定义所开放数据的性质,既充分实现数字政府的公共数据服务职能,同时使公共机构所持有的数据资源对接数据要素市场,满足社会对高质量可再利
期刊
数字权利在本质上是一套独立的新兴权利,具有新的赋权方式、权利结构与运作逻辑,而不是“数字内容的传统权利”。从内涵来看,数字权利最终保护的是个人对数字技术应用的自主决定利益以及在数字空间中的“行动自由”;从外延来看,数字权利和数字人权、数据/信息权利、算法权利等概念存在密切而复杂的关联。在数字社会,数字权利能够细化为“消极数字权利”“积极数字权利”“工具性数字权利”三种形态,三者分别塑造了权利概念层
期刊
数字意识形态是数字时代意识形态发展的新形态。在数字技术所构建的数实交融场域中,数字传播媒介的变化、数字生存实践的演变和意识形态表征的转变共同推动了数字意识形态的兴起。在数字空间中,数字社会变迁、个性化表达、数字社群交互成为数字意识形态兴起的价值条件。数字视觉文化的感性重塑是数字意识形态的价值表现方式,数字社群生态的集体表象为其发挥价值作用。数字意识形态的兴起也使得数字空间成为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最
期刊
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我国迈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征程上的一项重要历史任务。在已有研究基础上,辨析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虚拟经济的关系,分析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三个阶段和内在规律,并对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度进行了简单估算。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需要建设和推广使用算力基础设施,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数据要素市场,让数据流动起来;引导平台企业进一步与实体经济紧密融
期刊
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技革命正在深刻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数字社会治理作为一种新型治理方式也应运而生,相关理论主要分为四种类型:聚合多种治理场景的整体治理、敏捷感知公众需求的精细治理、开放吸纳治理单元的小微治理、实现多元互动协作的协同治理。本文根据四种治理类型引申总结了四种具体实践类型,即以广州市“穗智管”为代表的聚合模式、以上海市“城市运行数字体征系统”为代表的感知模式、以浙江省G社区为代表的小微模
期刊
在当前的数据交易与利用实践中,数据作为关键性生产要素,主要为少数企业所控制,作为用户的个人与中小商家则难以利用数据。为实现数据的公平利用,欧盟试图赋予用户以数据访问与利用权,美国注重个人信息数据的市场交易,我国则强调对企业数据进行确权。然而,数据具有聚合性、关联性、场景依附性、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等特征,确权无助于解决数据利用过程中的争议,将数据视为权益混同的聚合型财产,通过行为规制与数据治理实现数
期刊
<正>数字经济是当前市场经济的新增长引擎,理解数字经济的发展特征,有助于创造有利于数字经济发展的环境,让数据要素发挥出价值作用,真正赋能数字中国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本文深度分析数字经济的智能发展特征,为政府、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作参考。数字经济的初步发展,展示出智能发展的鲜明特征。智能发展代表着智能生产力的方向,将数据密集和技术密集作为发展的主要源头和驱动,呈现出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的方式,创
期刊
数据知识产权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创设独立的数据知识产权专门法律,目前并不是一种可实施的制度方案选择,而思考将数据融入现有知识产权客体之中,调整和丰富现有知识产权与竞争法制度,赋予适当的使用数据的例外与限制性规则,促进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前沿技术的发展,夯实和增强我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相对优势地位,才是当前应该选择的数据知识产权中国方案。但要审慎对待的是,在这一轮的新科技革命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