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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摆在了新时代治国理政布局中更加突出的位置,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高度关注的一项研究议题.“深化”是“中国之治”重大命题之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核心要义,当前我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碎片化”困境,集中表现在执法主体、执法理念、执法职能、执法资源、执法流程和执法责任上,整体性治理则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推进提供了一个观察视角.基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整体性治理框架,运用整体性治理理念中协调、整合和信任的有益思路,构建我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从“碎片化”到“整体性”的深化路径.这一深化研究修正了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发展判断,为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