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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公安机关作为行政强制部门,以职能和政令驱动参与社会管理,能够有效保障防控治理措施的施行,应对好各类伴生事件,防范各类风险.今年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公安机关积极作为,对疫情控制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公安机关,在疫情初期以及部分不发达地区,存在执法粗放的问题,在政令通达、措施运作方面,未能及时顾及细微领域的公民权利,如人格尊严、自由权利等,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治理与受治双方的矛盾激化.本文尝试从权力与权利双元视角入手,探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治安管理的有效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