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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刊发的《网帖曝温州一老板长期性侵打工妹》引起了许多人对打工妹群体的关注。许多在外打工的女孩都有过被性骚扰之痛。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调查也表明,性骚扰已经成为女职工劳动保护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之一。
如何界定性骚扰?它有以下一些原则:①它是指与性有关的对他人挑逗、侵犯、侮辱和控制等行为;②它不仅包括身体接触,也包括口头或其他带有上述性质的行为;③它是违背当事人双方中的一方(通常是妇女)意愿的强迫性行为,通常也被划入暴力行为的范畴;④它使受害者在心理、生理、人格以及经济方面受到伤害。
王晓芳的上司是一个30多岁的部门经理,他对公司人员的去留握有实权。这位部门经理常趁没人的时候走近王晓芳,装作“疼爱”地用手拍拍她的头、肩等,“起初,我也没感觉什么,哪知道相处时间一长,他的手开始向其他部位伸去……我只能处处巧妙地躲避,但不知道该怎么办。”王晓芳说。王晓芳已经结婚了,有一个孩子在上幼儿园,而老公又下岗在家,另外还有双方的父母需要赡养,家里困难重重,害怕失去这个工作的她很矛盾。她只要接到上司的电话,就有恐惧感,看到公司的大门就头晕。
很多女性在遭遇有关性的侵犯和骚扰的时候,大部分还是选择沉默。这与我们以往的教育有关,首先是觉得这是很丢人的事情,不敢公布于众;其次是担心找不到更好的工作,而选择沉默;第三是被恐吓,存在害怕报复等心理。
有的女性为了升迁,为了保全职位,为了利益,逆来顺受地接受上司和男同事的骚扰,虽然是不得已而为之,但在她们内心深处却有一种利益和尊严在“讨价还价”。在一些人看来,尊严是虚的,利益是实的,所以才在骚扰面前不敢“翻脸”,甚至连一点不悦之色都不敢表露出来。事实上,尊严没了,利益即便是有,也长久不了,而且麻烦还会越来越多。而某些漂亮的女人在面对性骚扰时,敢于站出来,满脸正义地捍卫了自己的尊严,结果,这些敢于为尊严而“战斗”的女人,不但没有被辞退,而且还成为单位离不开的骨干,赢得了男上司和男同事的尊重。
我们真诚希望,遭遇性骚扰的女性勇敢地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2005年12月1日,历经2年、修改达32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开始实施。该法第40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并且明确妇女遭受性骚扰可以通过4种法律途径解决:向对方所在的单位投诉;到所属妇联投诉,请求帮助;到公安机关报案;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性骚扰是违法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为妇女撑腰,女人不应该再沉默!对性骚扰大声说“不”,是保护自己免受侵害的有效手段!
《妇女权益保障法》已经在法律上确定了“性骚扰”是一种侵权行为,犹如一把亮剑刺向“性骚扰”幽灵。因此,在外打工的女性,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当遭遇此类事件的时候,要第一时间懂得保护自己,向相关部门报案,要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对于有性骚扰行为的人,被害女性首先要给予及时回避和口头警告,不要有丝毫的犹豫不决。遇到严重性骚扰,尤其是性暴力,应大声呼救,同时也可机智周旋,还应通过录音、摄像等手段保留证据,这样才能在事后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教你几招防“骚扰”:
当在公共场所遇到性骚扰时,要及时避开该地,换个位置,并对有性骚扰企图的人暗示,把你的拒绝态度表示得明确而坚定,告诉对方,你对他的言行感到非常厌恶,若他一意孤行下去将产生严重的后果,对他是不利的。
消除贪小便宜的心理。在外面不要轻易接受异性的邀请与馈赠,应警惕与个人工作、学习、业绩不相符的奖赏和提拔。
对于那些总是探询你个人隐私,过分迎合奉承讨好你,甚至对你的目光和举止有异样的异性,应引起警惕,尽量避免与其单独相处。
外出时,尤其在陌生的环境,若有陌生的男性搭讪,不要理睬。要注意那些不怀好意的尾随者,必要时采取躲避措施。
为了预防性骚扰,作为年轻女性,在日常生活中应避免穿坦胸露背或超短裙之类的服饰去人群拥挤或僻静的地方。对于有些不可避免接触的人,如发觉他有性骚扰的企图时,要采取各种措施予以抗拒。更重要的是,每一个年轻女性都要增加一些有关预防性骚扰方面的知识,以维护自身利益。(本刊编辑部)
如何界定性骚扰?它有以下一些原则:①它是指与性有关的对他人挑逗、侵犯、侮辱和控制等行为;②它不仅包括身体接触,也包括口头或其他带有上述性质的行为;③它是违背当事人双方中的一方(通常是妇女)意愿的强迫性行为,通常也被划入暴力行为的范畴;④它使受害者在心理、生理、人格以及经济方面受到伤害。
王晓芳的上司是一个30多岁的部门经理,他对公司人员的去留握有实权。这位部门经理常趁没人的时候走近王晓芳,装作“疼爱”地用手拍拍她的头、肩等,“起初,我也没感觉什么,哪知道相处时间一长,他的手开始向其他部位伸去……我只能处处巧妙地躲避,但不知道该怎么办。”王晓芳说。王晓芳已经结婚了,有一个孩子在上幼儿园,而老公又下岗在家,另外还有双方的父母需要赡养,家里困难重重,害怕失去这个工作的她很矛盾。她只要接到上司的电话,就有恐惧感,看到公司的大门就头晕。
很多女性在遭遇有关性的侵犯和骚扰的时候,大部分还是选择沉默。这与我们以往的教育有关,首先是觉得这是很丢人的事情,不敢公布于众;其次是担心找不到更好的工作,而选择沉默;第三是被恐吓,存在害怕报复等心理。
有的女性为了升迁,为了保全职位,为了利益,逆来顺受地接受上司和男同事的骚扰,虽然是不得已而为之,但在她们内心深处却有一种利益和尊严在“讨价还价”。在一些人看来,尊严是虚的,利益是实的,所以才在骚扰面前不敢“翻脸”,甚至连一点不悦之色都不敢表露出来。事实上,尊严没了,利益即便是有,也长久不了,而且麻烦还会越来越多。而某些漂亮的女人在面对性骚扰时,敢于站出来,满脸正义地捍卫了自己的尊严,结果,这些敢于为尊严而“战斗”的女人,不但没有被辞退,而且还成为单位离不开的骨干,赢得了男上司和男同事的尊重。
我们真诚希望,遭遇性骚扰的女性勇敢地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2005年12月1日,历经2年、修改达32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开始实施。该法第40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并且明确妇女遭受性骚扰可以通过4种法律途径解决:向对方所在的单位投诉;到所属妇联投诉,请求帮助;到公安机关报案;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性骚扰是违法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为妇女撑腰,女人不应该再沉默!对性骚扰大声说“不”,是保护自己免受侵害的有效手段!
《妇女权益保障法》已经在法律上确定了“性骚扰”是一种侵权行为,犹如一把亮剑刺向“性骚扰”幽灵。因此,在外打工的女性,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当遭遇此类事件的时候,要第一时间懂得保护自己,向相关部门报案,要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对于有性骚扰行为的人,被害女性首先要给予及时回避和口头警告,不要有丝毫的犹豫不决。遇到严重性骚扰,尤其是性暴力,应大声呼救,同时也可机智周旋,还应通过录音、摄像等手段保留证据,这样才能在事后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教你几招防“骚扰”:
当在公共场所遇到性骚扰时,要及时避开该地,换个位置,并对有性骚扰企图的人暗示,把你的拒绝态度表示得明确而坚定,告诉对方,你对他的言行感到非常厌恶,若他一意孤行下去将产生严重的后果,对他是不利的。
消除贪小便宜的心理。在外面不要轻易接受异性的邀请与馈赠,应警惕与个人工作、学习、业绩不相符的奖赏和提拔。
对于那些总是探询你个人隐私,过分迎合奉承讨好你,甚至对你的目光和举止有异样的异性,应引起警惕,尽量避免与其单独相处。
外出时,尤其在陌生的环境,若有陌生的男性搭讪,不要理睬。要注意那些不怀好意的尾随者,必要时采取躲避措施。
为了预防性骚扰,作为年轻女性,在日常生活中应避免穿坦胸露背或超短裙之类的服饰去人群拥挤或僻静的地方。对于有些不可避免接触的人,如发觉他有性骚扰的企图时,要采取各种措施予以抗拒。更重要的是,每一个年轻女性都要增加一些有关预防性骚扰方面的知识,以维护自身利益。(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