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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语境中的抽象意义图形表达并非都应该是具有肌理变化的抽象表现,或完全依照传统形式美设计法则与数理化美法则的无固定意义抽象表现,它更多地应该认为是针对具有一定可读性与具有内容性的客观具体对象的一种抽象化图形表达.视觉传达产品设计向来人们十分重视如何不断创造新颖独特的设计产品并以视觉视感传达产品形象,但恶意制造抄袭与粗制滥造的低劣产品现象却早已屡见不鲜.长此以往,在普通化的消费者与普通化的设计师之间就必然地也会逐渐与之形成恶性循环.如何打破传统艺术发展僵局寻求新的创新艺术突破,是设计师们所面临的的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