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6年5月24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市首次就城市供水用水活动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必将在规范城市供水用水活动,保障城市供水用水安全,维护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水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