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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自治理论探讨中,一直存在对“国家”与“社会”、行政化与自治化、管理与治理、权力本位和权利本位等概念的争论.然而,在地方政府的操作过程中,无论是对社区放权还是让利,都在政府主导下开展,这造成两种截然不同的问题——行政化困境和边缘化困境.在行政主导型社会仍会较长时间存在的背景下,“放权增能再放权”是社区自治得以顺利实现的较好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