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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阐述了教育方针的基本概念及特点,回顾了我国自清末、民初至21世纪我国关于教育方针的表述,并指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
关键词:教育方针;全面发展;为人民服务
一、教育方针的基本概念及特点
1.教育方针的基本概念
教育方针是教育目的的政策性表达,是一个国家教育工作总的要求,反映一个国家教育的根本性质、总的指导思想和教育工作的总方向。
2.教育方针的四个特点
(1)时代性与可变性。教育方针应鲜明地反映时代精神,体现某一时代的特点。正因如此,教育方针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应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国情的变化而做出适当调整。
(2)稳定性与连续性。教育方针应保持相对稳定和前后的连续,以利于与之相关的政策和措施的相互协调,切忌频繁变动,朝令夕改。建国以来我国教育方针在不同时期的表述尽管有所不同,甚至出现过反复,但仍具有相对稳定的内容,基本保持了连续性。
(3)广泛性与导向性。教育方针既然是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若确立得当并认真贯彻,必然会广泛地引导以学校教育为主体的各级各类教育全面而健康地发展,实现既定的教育目标。
(4)简洁性与规范性。教育方针的表述应简明扼要,便于记忆,易于掌握,而且其表述力求严密,严格规定教育的性质、职能、目的及实现目的的途径等,并以立法的形式加以确立和保障。
二、我国教育方针的沿革
教育方针反映教育工作全局的总方向。教育方针是一个动态概念,是一个历史范畴。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国情在变化,教育方针相应要作更新。这是一条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回顾历史,在我国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对教育方针有着不同的表述,但核心是实施全面发展的教育,这正反映了教育方针的相对稳定性和鲜明时代性的统一。
1.建国前我国的教育方针
(1)清末和民国时期,教育工作的目的和任务,有时称教育宗旨,有时称教育方针,两者实质是相同的。光绪年间,清王朝提出的“钦定教育宗旨”是 “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實。”这是中国近代教育史第一次正式提出的教育方针。
(2)1912年3月,我国著名教育家蔡元培担任南京临时政府第一任教育总长,发表《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提出“军国民主义教育(体育)、实利主义教育(智育)、公民道德教育(德育)、世界观教育、美育”为教育方针的内容。这是最早的“五育”教育方针。
(3)1915年2月,袁世凯出于复辟帝制的需要,以大总统名义颁布《教育纲要》,规定教育宗旨为“爱国、尚武、崇实、法孔孟,重自治,戒贪争、戒躁进。”在大、中、小学恢复尊孔读经教育,规定“中小学均加读经一科”,提倡“各省各处设立经学会”,引起教育界有识之士的反对。
(4)1915年月10月(民国4年10月15日),陈独秀在《新青年》发表《今日之教育方针》,就是针对袁世凯在教育推行封建复古的方针而写的,主张采取各国教育之长处“补偏救弊;以求适世界之生存。”
(5)1925年7月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次年,教育部拟定《教育方针草案》十四条具体纲领,在教育实施方面提倡积极推行“党化教育”,就是要使教育贯彻党的反帝、反封建的方针政策,这是有进步意义的。但是到了1927年5月,蒋介石在南京成立国民政府后,改变了广州国民政府制定的“党化教育”的目的,而要以国民党的纪律约束学生,服从他的指挥。1928年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讨论,以“三民主义”的教育宗旨代替“党化教育”,1929年3月正式提出“三民主义教育宗旨”,是年4月,由国民政府公布施行。在这个宗旨的实施方针中指出:“要使教育融会贯通,陶融儿童青年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之国民道德…”,可见这时所谓的“三民主义”教育,已经背离了孙中山先生提出的原意。1932年2月,蒋介石又提倡“新生活运动”,要求学生“明礼义、知廉耻”、“尽忠孝、行仁义”、“重仁爱、尚和平”。
(6)1934年1月,毛泽东同志根据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需要,他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提出:“苏维埃文化教育的总方针在于以共产主义精神来教育广大的劳苦民众,在于使文化教育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在于使教育与劳动联系起来,在于使广大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这个总方针明确提出教育“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反映了当时政治形势的需要。
(7)抗日战争爆发后,斗争形势发生了变化。1937年8月,毛泽东在《为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而斗争》一文中指出:抗日根据地实施各项教育的总方针是“改变教育的旧制度、旧课程,实行以抗日救国为目标的新制度、新课程。” 尔后,陕甘宁边区曾颁布《小学法》和《小学教育实施纲要》,其中规定:“边区小学应依据边区国防教育宗旨及实施原则,以发展儿童的身心、培养他们的民族意识、革命精神及抗战建国所必须的知识技能”;“边区小学教育应依据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以促进儿童的民族觉悟,养成儿童的审美观念,提高儿童的劳动兴趣,锻炼儿童的健壮体格,增强儿童所必需的知识,培养儿童为大众服务的精神。也就是说,小学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培养有一定的民族觉悟的、有一定的文化的、身体健康的抗战建国的劳动者。”
综观自清末至建国前提出的种种教育宗旨、教育方针,以蔡元培提出的教育方针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教育的功能,第一次提出了人的自身发展的素质结构。在中国,蔡元培首创美育。他认为美育的作用能使人“不顾祸福,不计生死”,“与人同乐”,“舍己为群”,具有高尚的情操和乐观进取的精神。蔡元培认为他提出的五育“皆今日之教育所不可偏废者也。”
2.建国后新中国的教育方针
我国建国以后,在1950年、1957年、1958年、1981年、1990年、1995年、2002年对教育方针分别有几次不同的提法,这些提法都是和当时的国家形势密切相关的。 (1)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1950年5月,中央教育部副部长钱俊瑞在《人民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的《当前教育建设的方针》做了最完整的表述:“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这就是当前实行新民主主义教育的中心方针。”
1951年3月19日至3月31日,中央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会议,着重讨论了普通中学的问题。提出普通中学的宗旨和教育目标,必须符合全面发展的原则,使青年一代在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各方面获得全面发展,成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自觉的积极成员。
(2)社会主义教育方针。1957年2月7日,毛泽东主席在最高国务院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是新中国第一次明确提出的教育方针。这一方针,反映了我国政治经济对教育在培养人的整体素质方面的全面要求,对现代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正式提出“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有社会主义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后来概括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兩个必须”。
1963年,中央又颁布了《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即《中学五十条》)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即《小学四十条》),分别规定了教育方针所要求的素质的培养目标。
(3)改革开放后的教育方针。改革开放后,教育界对新时期的教育方针的表述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并逐步以立法的形式加以确认。
1981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做出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在这个伟大的历史文献中提出了“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
1990年12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中提出:“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尔后,这个教育方针写进了1993年2月公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
1995年3月全国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将我国新时期的教育方针作了如下表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方针既包含了教育方针的一般特点,又有自身特定的内容。首先,指明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其次,确立了教育的社会功能,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再次,明确提出了“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目的,同时指出了实现这一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即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这一方针,对全国各级各类教育,包括在基础教育领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都具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
(4)新时期(21世纪)的教育方针。2002年月11月8日,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出发,深刻阐述了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教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教育方针、政策以及工作要求,为新世纪中国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报告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即“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十六大报告关于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论述,对新世纪新阶段教育工作具有长期而深远的重要指导意义。
显然,十六大报告对党的教育方针有新的发展:一是提出了新观点,第一次把“为人民服务”纳入教育方针,写到教育的旗帜上,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和人文关怀精神;二是明确了新要求,突出强调教育要努力促进人的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教育不仅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更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走与经济社会相结合的道路。通过比较,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十六大对党的教育方针的新表述,既和我们党一贯坚持的基本方针一脉相承,保持了连续性,同时又反映了时代的新要求,注入了新的内涵。因此,这一表述贯彻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
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
综上所述,我国的教育方针自清末至21世纪,虽然经历了解放前的战乱时期,由于其教育目的不同,培养的人才规格、标准不同,因而其教育方针也不相同。在解放前国民党时期,由蔡元培先生提出的“五育”教育方针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随着历史的变迁,我国的教育方针、尤其是21世纪我国在新时期的教育方针,更是指引广大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工作的指针。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质
“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作为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爱国热情,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正因为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唯利己主义、个人主义思想不可避免地对青少年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广大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教学中要结合教学内容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使学生从小树立爱祖国、爱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将个人的命运和祖国的前途紧联系起来,进而产生强大的学习动力。
2.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全面发展的人
21世纪需要的人才是复合型、综合性人才。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阵地,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是新时期对人才的需求,因此,我们一定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本着对中国的现在负责、对中国的未来负责的态度,从学生未来的生活着眼,用不同的方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课程改革
新一轮的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是“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以学生发展为本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应娴熟于心的工作理念。课程改革正是为了使党的教育方针更好地贯彻落实。因此,全面推进课程改革,改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使学生习得终身受益的知识与方法,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课程改革必须最大限度地弘扬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参与精神,这是课程改革成败的关键。只有当专家开发的课程能够引发教师和学生创生课程的积极性,使教师和学生自主地走上个性发展之路的时候,课程改革才能进入新的境界,并取得最大的成功。
关键词:教育方针;全面发展;为人民服务
一、教育方针的基本概念及特点
1.教育方针的基本概念
教育方针是教育目的的政策性表达,是一个国家教育工作总的要求,反映一个国家教育的根本性质、总的指导思想和教育工作的总方向。
2.教育方针的四个特点
(1)时代性与可变性。教育方针应鲜明地反映时代精神,体现某一时代的特点。正因如此,教育方针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应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国情的变化而做出适当调整。
(2)稳定性与连续性。教育方针应保持相对稳定和前后的连续,以利于与之相关的政策和措施的相互协调,切忌频繁变动,朝令夕改。建国以来我国教育方针在不同时期的表述尽管有所不同,甚至出现过反复,但仍具有相对稳定的内容,基本保持了连续性。
(3)广泛性与导向性。教育方针既然是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若确立得当并认真贯彻,必然会广泛地引导以学校教育为主体的各级各类教育全面而健康地发展,实现既定的教育目标。
(4)简洁性与规范性。教育方针的表述应简明扼要,便于记忆,易于掌握,而且其表述力求严密,严格规定教育的性质、职能、目的及实现目的的途径等,并以立法的形式加以确立和保障。
二、我国教育方针的沿革
教育方针反映教育工作全局的总方向。教育方针是一个动态概念,是一个历史范畴。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国情在变化,教育方针相应要作更新。这是一条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回顾历史,在我国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对教育方针有着不同的表述,但核心是实施全面发展的教育,这正反映了教育方针的相对稳定性和鲜明时代性的统一。
1.建国前我国的教育方针
(1)清末和民国时期,教育工作的目的和任务,有时称教育宗旨,有时称教育方针,两者实质是相同的。光绪年间,清王朝提出的“钦定教育宗旨”是 “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實。”这是中国近代教育史第一次正式提出的教育方针。
(2)1912年3月,我国著名教育家蔡元培担任南京临时政府第一任教育总长,发表《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提出“军国民主义教育(体育)、实利主义教育(智育)、公民道德教育(德育)、世界观教育、美育”为教育方针的内容。这是最早的“五育”教育方针。
(3)1915年2月,袁世凯出于复辟帝制的需要,以大总统名义颁布《教育纲要》,规定教育宗旨为“爱国、尚武、崇实、法孔孟,重自治,戒贪争、戒躁进。”在大、中、小学恢复尊孔读经教育,规定“中小学均加读经一科”,提倡“各省各处设立经学会”,引起教育界有识之士的反对。
(4)1915年月10月(民国4年10月15日),陈独秀在《新青年》发表《今日之教育方针》,就是针对袁世凯在教育推行封建复古的方针而写的,主张采取各国教育之长处“补偏救弊;以求适世界之生存。”
(5)1925年7月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次年,教育部拟定《教育方针草案》十四条具体纲领,在教育实施方面提倡积极推行“党化教育”,就是要使教育贯彻党的反帝、反封建的方针政策,这是有进步意义的。但是到了1927年5月,蒋介石在南京成立国民政府后,改变了广州国民政府制定的“党化教育”的目的,而要以国民党的纪律约束学生,服从他的指挥。1928年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讨论,以“三民主义”的教育宗旨代替“党化教育”,1929年3月正式提出“三民主义教育宗旨”,是年4月,由国民政府公布施行。在这个宗旨的实施方针中指出:“要使教育融会贯通,陶融儿童青年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之国民道德…”,可见这时所谓的“三民主义”教育,已经背离了孙中山先生提出的原意。1932年2月,蒋介石又提倡“新生活运动”,要求学生“明礼义、知廉耻”、“尽忠孝、行仁义”、“重仁爱、尚和平”。
(6)1934年1月,毛泽东同志根据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需要,他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提出:“苏维埃文化教育的总方针在于以共产主义精神来教育广大的劳苦民众,在于使文化教育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在于使教育与劳动联系起来,在于使广大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这个总方针明确提出教育“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反映了当时政治形势的需要。
(7)抗日战争爆发后,斗争形势发生了变化。1937年8月,毛泽东在《为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而斗争》一文中指出:抗日根据地实施各项教育的总方针是“改变教育的旧制度、旧课程,实行以抗日救国为目标的新制度、新课程。” 尔后,陕甘宁边区曾颁布《小学法》和《小学教育实施纲要》,其中规定:“边区小学应依据边区国防教育宗旨及实施原则,以发展儿童的身心、培养他们的民族意识、革命精神及抗战建国所必须的知识技能”;“边区小学教育应依据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以促进儿童的民族觉悟,养成儿童的审美观念,提高儿童的劳动兴趣,锻炼儿童的健壮体格,增强儿童所必需的知识,培养儿童为大众服务的精神。也就是说,小学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培养有一定的民族觉悟的、有一定的文化的、身体健康的抗战建国的劳动者。”
综观自清末至建国前提出的种种教育宗旨、教育方针,以蔡元培提出的教育方针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教育的功能,第一次提出了人的自身发展的素质结构。在中国,蔡元培首创美育。他认为美育的作用能使人“不顾祸福,不计生死”,“与人同乐”,“舍己为群”,具有高尚的情操和乐观进取的精神。蔡元培认为他提出的五育“皆今日之教育所不可偏废者也。”
2.建国后新中国的教育方针
我国建国以后,在1950年、1957年、1958年、1981年、1990年、1995年、2002年对教育方针分别有几次不同的提法,这些提法都是和当时的国家形势密切相关的。 (1)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1950年5月,中央教育部副部长钱俊瑞在《人民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的《当前教育建设的方针》做了最完整的表述:“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这就是当前实行新民主主义教育的中心方针。”
1951年3月19日至3月31日,中央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会议,着重讨论了普通中学的问题。提出普通中学的宗旨和教育目标,必须符合全面发展的原则,使青年一代在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各方面获得全面发展,成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自觉的积极成员。
(2)社会主义教育方针。1957年2月7日,毛泽东主席在最高国务院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是新中国第一次明确提出的教育方针。这一方针,反映了我国政治经济对教育在培养人的整体素质方面的全面要求,对现代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正式提出“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有社会主义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后来概括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兩个必须”。
1963年,中央又颁布了《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即《中学五十条》)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即《小学四十条》),分别规定了教育方针所要求的素质的培养目标。
(3)改革开放后的教育方针。改革开放后,教育界对新时期的教育方针的表述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并逐步以立法的形式加以确认。
1981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做出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在这个伟大的历史文献中提出了“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
1990年12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中提出:“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尔后,这个教育方针写进了1993年2月公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
1995年3月全国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将我国新时期的教育方针作了如下表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方针既包含了教育方针的一般特点,又有自身特定的内容。首先,指明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其次,确立了教育的社会功能,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再次,明确提出了“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目的,同时指出了实现这一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即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这一方针,对全国各级各类教育,包括在基础教育领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都具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
(4)新时期(21世纪)的教育方针。2002年月11月8日,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出发,深刻阐述了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教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教育方针、政策以及工作要求,为新世纪中国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报告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即“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十六大报告关于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论述,对新世纪新阶段教育工作具有长期而深远的重要指导意义。
显然,十六大报告对党的教育方针有新的发展:一是提出了新观点,第一次把“为人民服务”纳入教育方针,写到教育的旗帜上,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和人文关怀精神;二是明确了新要求,突出强调教育要努力促进人的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教育不仅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更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走与经济社会相结合的道路。通过比较,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十六大对党的教育方针的新表述,既和我们党一贯坚持的基本方针一脉相承,保持了连续性,同时又反映了时代的新要求,注入了新的内涵。因此,这一表述贯彻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
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
综上所述,我国的教育方针自清末至21世纪,虽然经历了解放前的战乱时期,由于其教育目的不同,培养的人才规格、标准不同,因而其教育方针也不相同。在解放前国民党时期,由蔡元培先生提出的“五育”教育方针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随着历史的变迁,我国的教育方针、尤其是21世纪我国在新时期的教育方针,更是指引广大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工作的指针。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质
“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作为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爱国热情,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正因为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唯利己主义、个人主义思想不可避免地对青少年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广大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教学中要结合教学内容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使学生从小树立爱祖国、爱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将个人的命运和祖国的前途紧联系起来,进而产生强大的学习动力。
2.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全面发展的人
21世纪需要的人才是复合型、综合性人才。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阵地,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是新时期对人才的需求,因此,我们一定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本着对中国的现在负责、对中国的未来负责的态度,从学生未来的生活着眼,用不同的方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课程改革
新一轮的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是“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以学生发展为本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应娴熟于心的工作理念。课程改革正是为了使党的教育方针更好地贯彻落实。因此,全面推进课程改革,改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使学生习得终身受益的知识与方法,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课程改革必须最大限度地弘扬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参与精神,这是课程改革成败的关键。只有当专家开发的课程能够引发教师和学生创生课程的积极性,使教师和学生自主地走上个性发展之路的时候,课程改革才能进入新的境界,并取得最大的成功。